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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鼎_第五十二章 金子(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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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王弘毅擁有大權,自不會放過此金礦,任命心腹到此為,所謀便是這金礦。

不過,沿途賴同玉所見,使他目心驚,這已經不單是土地相對貧乏所能解釋的了,不由嘆的說著:“可惜吾只為縣丞,不為縣令,不能干涉這民政,不過開礦之後,若有薄功,必請之任此縣縣令,三年必治,以絕鄉老之菜!”

順義縣,縣城。

略顯破舊的縣衙門前,有幾個衙役,正立於階梯上,向城門張着。

在他們中間,有一人,顯是一個令吏,正在發著脾氣,左右人都是口氣恭謹的回著話來。

路上行人識得他們,皆繞道而行。

好一會,令吏方收回目,隨後,又嘆一口氣。

見他心不好,其他人連忙勸說,怕這位一個不高興,又將怒氣撒到他們上。

“趙令吏,您也莫起急,這縣丞老爺何時來,又未給咱們哥幾個說,便是接遲了,他也怪不得咱們。”

“是啊,趙令吏,您這也太過張了。”

“你們懂什麼?現在縣衙里縣令沒有,主薄跑了,我們就是這裡的老人,新老爺若是不高興,咱們都得捲鋪蓋滾蛋!要想繼續混下去,就得討老爺歡喜!”趙令吏斥罵著說。

聽趙令吏這一講,其他人方明白過來,臉上亦帶上幾分焦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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