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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華章_第1103章 君子論跡不論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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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兵部的恤標準,戰死士兵的恤金在二十貫到三十貫之間,因此李白和王維給被田神功擄來又遇難的壯丁定了個二十貫的賠償數額。

不是他們兩個摳門,而是連續的征戰已經讓大唐的財政不堪重負,要不是李瑛在去年排除萬難,力推紙幣,或許大唐的經濟現在已經崩盤了。

據統計,因為田神功強擄壯丁、濫殺無辜而死亡的民壯多達三千三百多人,這一筆賠償,朝廷就需要支付將近七萬貫。

另外還有五千多輔兵給田神功免費幹了兩年的活,這也需要朝廷買單,總不能管死人不管活人,否則定會惹得怨聲載道,甚至引起社會

李瑛制定的標準是每名輔兵每個月一貫軍餉,比正兵一千五百錢的月餉銀了五百錢。

每人每月一貫,看似不多,但五千多人疊加起來就是五千貫,一年就是六萬貫,兩年就是十二萬貫。

這兩筆錢加起來超過二十萬貫,對於大唐的財政造了巨大的力,畢竟是憑空多出來的,本不在戶部的年度預算之

但要想平息民憤,消弭罵聲,扭轉朝廷形象,朝廷就必須為田神功買單。

只有給害者的家屬做出積極賠償,才能消除他們心中的怨恨,才能逐漸淡化他們對朝廷的不滿甚至是仇恨。

因為有參考價格,這些被強擄來的民壯無論是生是死,都能計算出來,但像戚氏這種被擄來做“安軍婦”的人如何賠償,卻無據可依。

要說封建時期道德低下,也不見得。

在田神功之前,還從來沒有出現這種有組織的搶劫民婦隨軍安的先例,大部分都是臨時的個人行為,肇事者侵犯了無辜的民婦之後腳底抹油開溜,不會把人擄到軍營里長期發泄。

宿

穿

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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