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盛唐:我的父親是李世民_第2411章 吳王案宣判最大的意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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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1章
吳王案宣判最大的意義,應該就是開啟了對一系列誣告案審理的過程吧,畢竟這個案件本都沒有宣判的必要了,吳王已經回到吳王府很久了。
齊公公一聲高喝,相關人員陸續地被押上殿來,李恪是最後一個走進來的,他沒有被武士押着,也沒有穿囚,一素雅的蟒龍袍緩步走到前面躬一揖:“參拜父皇。”
“免禮。”李世民看着緩緩起的李恪,輕輕一擺手,李恪便走到李治的後靜靜地站好。
人員全部到齊之後,一件一件證被拿了過來,然後由刑部侍郎開始誦讀訴狀。
刑部侍郎拿起訴狀隨手整理了下,李治盯着一看足有五六頁紙,他歪着脖子回頭看着李恪問了句:“三哥,你犯天條了?”
李恪被他逗得差點笑出來,憋着瞪了他一眼,示意他不要說話。
刑部侍郎吧啦吧啦地讀了半天,累得口吐白沫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念了些啥。
不得不說給李恪扣帽子這件事,長孫無忌是真的鉚足了勁,什麼輕的、重的、有的、沒的,那麼厚的《貞觀律》,怕是就差封皮跟李恪沒有關係了。
李世民都沒數過來,長孫無忌到底給李恪安了多條罪名,他直接說道:“言之無據者不予理會,有憑有據的當堂對質。”
拿不出證據的事就不用說了,能拿得出證據的事,當堂對質清楚。
李恪行事一向是很謹慎的,能抓到他違法紀的證據是很難的,他知道有無數雙眼睛時刻盯着他,他必須保持住羽的潔凈艷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