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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繡盛唐:我的父親是李世民_第265章 李泰也被問得無語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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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度近視也能看得出來,們主僕不是沒手,而是沒打過。們要是打得過,絕對不會鬧到府衙來。

們也不知道府衙是哪個員在主事,不過仗閻侍郎在朝中為,加上對方是個胡人子,想當然的認為不管是誰都會向著的。

“我們,我們”閻婉不想承認自己主僕兩個都打不過人家一個,於是話鋒一轉:“我們哪能自己手?那豈不是有違國法?”

這件事要是換現代人,早就躺地上訛對方個傾家產了,挨打是一件多麼幸運的事?出門要能被打個烏眼青,着膏藥就去看樓盤了。

那時候的人可沒有訛人的念頭,那時候打架,挨打的得不到任何一點經濟上的賠償,打人的有可能會被打板子、遊街甚至死刑,但是沒有罰款頂罪那一條。

而且當時的風氣是打贏的驕傲,打輸的丟臉,所以一般如果不是被打了傷殘,實在忍無可忍的話,都不會因為打架,尤其是小打小鬧來府告狀的。

這也就是們,別人誰會來府衙找不自在?換了別人的話,李泰也不可能出來,也不可能接狀,直接就轟走了。

閻婉不願意承認們打架了的事實,正好李泰也不願意深究:“這麼說你們沒有打架?”

“沒有。”

“那你服怎麼破了?”李泰用下點了一下雪兒:“的臉怎麼回事?”

“這,這是我們走路不小心摔的,刮破的。”

摔的,走路摔跟頭還臉先着地了,是沒長手嗎?人在摔倒的瞬間,手不應該是下意識的撲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