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帝君_第831章 下官聽說甘肅發現了新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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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1章
“下聽說......甘肅發現了新礦!鐵礦!”
“什麼!?”
話音未落,底下一片倒吸涼氣!
古代金屬礦產,明代以前主要有鐵、銅、錫、鉛、銀、金、汞,金屬鋅的生產,則在明代 開始見於記載。
有關古代礦冶業的文獻記載,早期僅有產地而無產量。
《新唐書·食貨志》首次記載全國銀、銅、鐵、錫的年收量。
歷代文獻中的年收量並不等於年產量,而往往是稅收量、徵集量、營礦冶產量等。
明初全國鐵的年收量為一千八百餘萬斤。
其中江西、湖廣兩行省收量約以前萬斤,冶鐵業重點南移。
洪武二十八年庫存鐵多達三千七百餘萬斤,明太 祖朱元璋曾下令停辦鐵冶,讓民間自由開採,府只管收稅,稅率為“三十分取二”。
也就是說,這時候的礦產,是允許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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