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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遼國公_第373章 治理方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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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憲出列,奏曰:“陛下,臣以為二位大人所言欠妥。賑災如救焚拯溺,遲一日,不知幾多國之赤子命堪憂。故秦王、晉王二位殿下之舉措,並無不當。且此次萬民商會所出錢糧,他日補還便是。”

章溢聞之,亦出列,拱手向帝道:“陛下,楊大人所言,臣不敢苟同。救災固急,然朝廷法度,不可輕忽。秦王、晉王雖心繫百姓,然不經朝廷而自借商會之力,此舉若開先河,後果堪憂。

朝廷之設,規制井然,政令頒行,方能四海咸服。今二王此舉,看似權宜,實則法。若各地遇災皆效之,自行其是,朝廷將何以統天下?綱紀一,如大廈傾頹,諸事皆廢。

再者,萬民商會,以利為逐。此次相助,雖解一時之急,然商賈之心,難測其真。今日其錢糧,他日或有不可知之求。朝廷威嚴,在於不偏不倚,不倚商賈之私力。若因一時之困而舍朝廷之規,他日何以令行止,何以安天下之心?

故臣以為,縱救災心急,亦當依朝廷之制,有條不紊,統籌調度,方為長久之道,陛下明察。”

楊憲聞章溢之言,神未改,拱手卻語帶鋒芒,質問道:“章大人所言雖重規法,然當下災患之際,事急從權,有何不可?

陝晉之地,數十萬百姓流離失所,食無着。

若待層層奏報,依規而行,恐時日遷延,百姓生計難以為繼。

屆時民心思變,揭竿而起,大將生,此等後果,豈不堪設想?

百姓乃國之本,救民於水火,刻不容緩。

秦王、晉王當機立斷,借商會之力,解燃眉之急,此正為保國安民之舉。

大人一味拘泥於規法,卻罔顧百姓生死,難道規法之存,非為護百姓周全?還大人細思,何者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