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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越明末了但金手指丟了_第二百零九章 張居正改革變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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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些天災外,大明中葉之後,政治和經濟都出了很大問題。

原時空歷史上的張居正變法,實行一條鞭稅法,表面上對大明朝廷收稅起了大作用,但後患無窮,王小龍小時候看歷史,不懂為什麼皇帝在張居正死後還要一氣之下把他開棺鞭,後來經過遍閱後世對大明問題分析後,才知道這位當時的能臣,對大明後世的禍害無窮。

明中葉後,土地兼并日趨激烈,皇帝、王公、宦大規模置地,“數量之大,超過了以前任何時代。”

本來大明的廣大窮苦農民們便已經很窮,災年時,要太祖朝訂立的農業稅便很勉強,但土地兼并後,地主肯定把稅都轉嫁到無土地的貧農佃農上。

而白銀被富戶存放於地窖,民間私藏數億白銀,市面上卻缺銀缺錢流通,在一條鞭法下,要以銀錢稅的貪農被得更加要賤賣辛苦耕種得來的糧食換錢銀。

張居正改革導致明末無錢稅抵租農民被迫求助利息,竟達一倍至五倍的高利貸,農民因此很快失地並轉為流民。

大規模的流民出現並步造反大軍是張居正改革的最直接的惡果,也是此後明朝迅速轉結構不可逆衰落的本原因。

16世紀末,也就是在張居正改革後不久,全國起義暴星火燎原之勢。

1588年(萬曆十六年),在今安徽、江西、湖北發劉汝國領導的上萬農民起義;1589年李園朗、王子龍在廣東始興、翁源一帶起義;1599年、1604年、1606年、1622年(天啟二年)浙江、福建、南京、山東均有大規模的暴

1627年(天啟七年),陝北澄縣民暴,由此拉開了有李自參加和領導並於17年後推翻明王朝的明末農民大起義的序幕。

1637年(崇禎十年),當時的破產農民“逃潰轉多,饉荐臻,脅從彌眾,星星之火,至今十九年。分之一,各稱十數萬;合之,不啻百餘萬。而黃河以南,大江以北,東連廬、,西盡漢、延,幅員數千里之間,一任往來飄忽,生靈百億萬之命,盡遭屠戮傷殘”。

這個佂稅新法,表面上效率高了,國家國庫暫時富了,卻是把大明的基刨壞了。穀賤傷農,張居正直接把大明建立的基重創了,直接引致了後來大明在天災人禍下的無可挽救敗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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