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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越明末了但金手指丟了_第一百八十一章 前燕王果然上道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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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戶律:“凡吏娶樂人為妻妾者,杖六十,並離異。若員子孫娶者,罪亦如之,附過。”

吏歧視樂戶妻妾以至庶齣子。民間自然跟風。

因此大明律甚至要訂明若已知明白所訂婚對象是庶齣子後又悔婚,要罰笞五十。

所以,李家這一票庶出爺小姐到大戶人家歧視,難得婚配,在這個年代自是普遍現象。

但他們又自視書香世家,高人一等,又不願與一般百姓通婚,這便把婚事蹉跎至今了。

甚至陳、李兩家這樣子類似背景的庶齣子,竟然都互相看不上對方。

直至李大小姐遇上了父母雙亡,家中已無長輩,天不怕地不怕,獨立異行的范公子,才有了轉機。

可惜又給兄長失德敗行連累了。

「而且婆說,好多人家嫌小姐是天足……。」小仙似乎怕他不肯相信,繼續說道:

「後來小姐難得有緣結識了范公子,私訂了終,范公子剛想求親又遇上韃子犯邊兵禍,韃子退兵之後……但范公子又在服孝喪……小姐他們真的清清白白,老爺千萬別誤會了。」

守喪,又稱為服喪或守孝。到儒家思想的影響,華人社會非常注重「孝道」,傳統觀念認為孩子出生之後的三年之,父母都要待在小孩邊隨時照顧着。因此對於過世的直系長輩(父母、祖父母),也應該用三年的時間報答,利用這段時間服喪以示哀慟與孝心。

范公子在服孝喪,兩人不可談婚論嫁,結果李公子出事,兩人只得私奔,變又犯錯。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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