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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之重生當新四軍_第380章 勞工賠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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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師遲遲不能前往日本,令戴海歐非常鬱悶,但他也沒有任何辦法。他時刻關注着國的形勢,國共兩黨軍隊在東北的張對峙,讓他憂心不已。但他還心存一份希國派遣五星上將喬治·馬歇爾作為總統特使赴華來到了中國,調停國共之間的矛盾,希一個以國民黨為主、共產党參政的聯合政府。戴海歐希調停能夠取得功,國能避免戰。

李振華沒有太關心國形勢,國共戰是註定要發生的事,不是人力所能扭轉。他在忙着理中國勞工的問題,勞工調查組取證的工作即將完。調查組完全掌握了1942–1945年間日本大規模強征的中國勞工的姓名、籍貫、企業、工種、考勤、死亡人數及埋葬地點等核心資料。李振華推了“勞工賠償專項提案”,我方主張以國1946年平均時薪60分的標準計算中國勞工的工資。勞工調查查組與國府賠償委員進行了通,國府賠償委員會的底限是每名被擄勞工服役期間,按每月30元(1937年幣值)計發工資欠款,另加每日0.5元生存保障費。調查組以底限估算總償額達到1.2億元,涵蓋中國勞工的工資、醫療、死亡恤及心理創傷補償等等。調查組要求中國勞工歸國之前,日本相關企業必須首先結清中國勞工的工資、死亡恤金及生存保障費,其他賠償費用後續由國府賠償委員會統一追償,國府賠償委員會委託勞工調查組監督執行。勞工調查組提議設立“中日勞工賠償基金”,由日本政府監督、企業出資,委託中國紅十字會或僑務機構發放,確保資金直達害者或其家屬。

國民政府作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向盟軍最高司令部(GHQ)和遠東委員會正式提了賠償請求,將勞工賠償納對日整賠償系。國府賠償委員會、勞工調查組、日本政府、相企業四方在盟軍最高司令部(GHQ)就勞工問題進行談判,李振華也參加了談判。國府賠償委員會主張:拖欠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到中國勞工手中,勞工賠償一部分可以與“先期拆遷”計劃掛鈎,要求日本以工廠設備、礦山、權等實折抵。在調查委員會的建議下,國府賠償委員會要求日本政府與企業的賠償必須在2年之

日本政府及相關企業不認同我方主張的以國工資標準,希按日本的工資標準計算、而且以日元付。李振華懟了回去,想什麼好屁呢,中國勞工在惡劣、無人自由且不保障生命安全的環境下勞作,不可能以在正常工作環境下日本工人工資計算。日本及其相關企業強迫使用中國勞工時,就要想到將來要到的懲罰。以日元結算更是痴心妄想。日元貶值的厲害,戰前的約1元兌2日元,如今已暴跌至約1元兌15日元。李振華知道,1948年年中匯率一度達到1元兌270日元,到1945年1元更是可以兌360日元。目前滯留在日本的勞工所有的包括醫療、誤工、生活費用都由日本政府在墊付,李振華警告日本政府及相關企業,事拖的越久他們將付出更大的代價。

李振華也知道完全以國工資標準計算不可能,把談判標準定高,是贏得主權的核心策略。況且這也不是漫天要價,而是用合理高標為讓步留出空間,難道中國勞工的命不值錢嗎。李振華就是想讓這個高標準為對方心理的錨點。哪怕我方最終讓步,只要起點夠高,最終結果仍可能遠超預期。

李振華這次來東京除了談判,還有兩件大事。一件是中國勞工的安置問題,一件是護僑問題。在日中國勞工被暫時集中安置在日本本土的港口城市和臨時收容所,這些安置點多由日本政府戰後臨時設立,條件簡陋。勞工們被集中安置在廢棄工廠、學校、倉庫或軍營中,由盟軍監督、日本地方當局協助管理。李振華向葉司令建議我駐日軍隊代替軍參與監督,改善中國勞工的生活,並負責中國勞工遣返前的保護工作。由於我軍配套軍工廠及香港聯合行所屬三家廠(青霉素廠、香煙廠、化廠)即將開工需要大量的人員,李振華還希從中國勞工中挑選一部分有意願的中國勞工先進工廠培訓。

還有我軍護僑的工作,在日本的寶島籍人口還有10萬–12萬之多,主要散居於東京、大阪、神戶、名古屋等工業城市,以家庭為單位生存,依賴原有日籍社會網絡維繫生活。他們多數是戰前已居留日本的寶島人,包括被徵召的軍屬、勞工、學生及家屬,份正從“日本臣民”向“中國華僑”過渡,尚未完國籍登記與遣返安排。此時日本正承着戰後最大規模的人口流力,社會資源極度張,寶島籍僑民既非“歸國者”,也非“被接納的外國人”,為了被忘在夾裡的群。他們以家庭為單位生存,依賴原有日籍社會網絡維繫生活,境艱難。李振華向葉司令建議,中國駐日軍派出小分隊組建機構,到日本各大城市收容點,保護包括寶島籍僑民在的所有僑民的安全。

這兩件事都必須與盟軍最高司令部(GHQ)進行通,李振華陪同葉司令去了GHQ涉,在GHQ他們意外見到了前菲律賓軍最高指揮溫萊特中將和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此次溫萊特來日本東京,是以證人的份出席對日本前陸軍大將本間雅晴(第14軍司令)的審判。他將以親經歷證實“丹死亡行軍”的系統暴行、日軍對戰俘的飢待、以及投降後日軍背信棄義的持續迫。他不僅是害者,更是唯一親歷全過程並備最高軍銜的軍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