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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第一紈絝_第1248章 楊太後已到了垂暮之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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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8章

楊太後已到了垂暮之年,曹皇後就是給趙禎挑選的。對於這個養母,趙禎一向很尊敬。

病榻前,楊太後握着趙禎的手涕淚橫流:“皇帝,當為社稷先啊!我常聞祖宗法度不可改,皇帝實施新政這沒什麼,可你不該把祖宗的法度也不放在眼裡吧。”

趙禎一聽大吃一驚,他跪在床前握着楊太後的手驚道:“太後何出此言,兒臣怎敢忘了祖宗國法。”

“那、那我怎麼聽說范仲淹他們,迫宗室出永業田。還說什麼凡我大宋子民,無論皇親國戚私人田產不可超過千傾。”

自唐代起貴族僚按照品級,領永業田,世代佔有。自一品至九品佔有一萬畝到二百畝不等的田地。

唐中期以後,這種制度逐漸廢棄。唐朝員又有職分田一千二百畝至二百畝不等,五代時罷廢。未初,無職田制。

而宋代員大量佔有田地,主要是以剝削所得自行購置田產,不再有以級占田的特權,也不再有占田數量的限制。

從文獻中記錄有如汜縣李誠庄方圓十里,中貫河道,地極沃,有佃戶百家。莊主李誠,是宋太祖時汜縣的酒務。雍州地主王緯,也佔有良田數百頃,庄建造宏麗的宅第。地主的莊田遍布各地。宋朝有統計數學的租賦田,除自耕農所僅有的小塊土地,主要就是地主的莊田。

大宋員可以隨意購置田產為大小地主,地主通過科舉也可以為大小員。員、地主合為一,佔據有全國大部分的土地。自耕農的田地,一戶多不過幾十畝,只有三五畝。

太宗時,就有人指出:富人有着看不到邊的田,窮人沒有錐子尖的一點地。“富者有彌之田,貧者無卓錐之地”太宗對近臣說:“杜絕兼并,抑制游,前世難以做到的事,朕應該努力去實行。”這說明太宗已經覺察到了地主兼并土地的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