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當了三年聖孫,稱帝六十載_第1265章 妖書案 4(2)
“臣在。”
“這章程,改。筆者梟首,書坊主事,不必流放了,把他們的家人給流放了,而他們嗎,一併斬了。”
“殿下!”于思淼跪下,“如此重懲,恐遭議……”
“議?”朱常澍冷笑:“他們寫書誹謗君父時,怎麼不怕議?於府尹,你記住——雷霆雨,俱是君恩。他們敢這‘雨’,就得敢接這‘雷霆’!”
他放下筆,看向熊廷弼:“熊詹事,你覺得如何?”
熊廷弼躬:“殿下聖明!如此,方可震懾宵小,正本清源!”
未時初刻,于思淼捧着修改後的章程退下,殿只剩朱常澍與熊廷弼二人。
“熊詹事。”朱常澍靠在椅中,聲音疲憊:“你說,本宮這樣置……是不是有些不近人啊。”
熊廷弼正道:“殿下,為君者,當狠時須狠。唐太宗有言:‘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水’不是一味縱容就能安的。有時,得讓他們知道怕。”
朱常澍沉默片刻,又問:“那……本宮該如何向父皇稟報?”
這才是關鍵。
熊廷弼沉道:“殿下,陛下心中必是欣的。但……”他頓了頓:“殿下奏對時,話要說得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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