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捕快之名_第70章 判決(1)
第二天清晨,太高懸於天空之中,散發著熾熱的芒,彷彿要將大地烤焦一般。空氣里瀰漫著滾滾熱浪,讓人到悶熱難耐。張希安昨晚又大快朵頤地吃了不味的羊,此刻他只覺得裡乾,嚨微微發痛,似乎有一火氣正在涌。然而,這些許的不適並沒有引起他過多的關注,因為還有更為重要的事等待着他去理。
點完卯之後,張希安步履匆匆,徑直朝着王飛所在之走去。一路上,他的心略微有些張,不知道今天會有怎樣的討論和決定。當他終於來到廳時,發現王飛以及縣丞、主簿等一眾員早已在此等候多時。
張希安趕忙快步上前,對着諸位大人深深一躬,滿臉愧疚地說道:“下來遲,還各位大人恕罪!”眾人見狀,紛紛微笑着擺了擺手,表示並不在意。
這時,王飛清了清嗓子,開口說道:“好了,咱們也別耽擱時間了,直接進正題吧。關於前幾日那件案子,經過這段時間的調查取證,大的章程如今已經明晰,相關證據也較為充分,可以說是水落石出了。不過呢,對於最終的判決,我們還需要再仔細斟酌一番。”說著,他頓了頓,繼續道:“此案中的李原先是在飯館里吃白食不給錢,而劉軍則在其後對其進行追趕。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依我之見,劉軍雖罪不至死,但活罪難逃。判他過失殺人之罪,徒刑五年,並施以杖刑一百下,同時罰款銀一十五兩給予苦主家人作為賠償。不知諸位對此判決可有異議?”
話音剛落,縣丞便向前一步,躬行禮後說道:“大人,下認為此判決或許過重了一些。這杖刑一百下,幾乎足以令那劉軍丟掉半條命啊!而且徒刑五年的時間恐怕也過長了些。還請大人能夠再次慎重斟酌一二,如此量刑稍顯得嚴厲了。”
“人死為大,不管怎麼說,人死了,此事因他而起,人也因他而死,他不過是吃些皮之苦罷了,可就是。。。。徒五年確實略長了些。縣令大人要不再想想?”主簿也站了出來說話。
張希安在邊上也算看明白了,這縣丞跟主簿明顯穿一條子的啊,明着反對王飛了。但是平心而論,張希安也覺着王飛量刑有些重。
但是此刻,廳之中一片靜謐,眾人的目齊刷刷地落在張希安上,無人言語,但那眼神中的意味已然不言而喻:大家都在等待着張希安發表自己的看法和見解。
張希安心領神會,他自然而然地選擇站在了王飛這一邊。只見他稍作遲疑後,緩緩開口說道:“諸位大人啊,我張希安不過就是個沒多文化、魯不堪的俗人罷了,對於這般複雜之事又能懂得幾分呢?接下來若有什麼不當之語,還各位大人多多包涵,切莫怪罪於我呀!”言罷,張希安輕輕咳嗽兩聲,清了清自己略微有些沙啞的嗓子。
接着,他繼續言道:“依在下愚見,縣令大人此次對案件的量刑並無太大偏差之。想那可是出了人命的大事啊,如果不對兇手加以懲,如何能夠威懾那些心懷不軌之人呢?”這番話語一出,一旁的王飛不微微頷首,表示十分認同與滿意。
張希安稍稍停頓片刻,整理了一下思緒後再次發言道:“據目前所掌握的案來看,這李原本便患有嚴重的肺病。其真正死因乃是肺部突然裂導致亡。雖說這劉軍未曾手持利刃直接將其殺害,但不可否認的是,他的行為間接地致使了李原的死亡。因此,劉軍想要逃罪責恐怕也是難如登天吶!”說到此,張希安略作沉,然後才又接著說道:“然而,這李原自確實也存在過錯在先……按照咱們大梁國的律法規定,對於過失殺人者,應判徒刑五年,並施以杖刑一百五十下,此外還要負責死者的喪葬費用以及安其家屬等相關事宜。可如今縣令大人僅僅只是判決劉軍服勞役五年,外加杖刑一百而已。如此看來,這已經算得上是酌從輕發落、網開一面了。”王飛聽了這話,心裡想着:“算這小子識相。”
四人七八舌議論起來。但是可以明確的一點就是,劉軍罪不至死,活罪難逃。縣丞跟主簿覺得懲戒過於嚴苛了一些。而且縣令卻希殺儆猴。張希安本就不打算參與太多,畢竟他只負責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