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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名利分手,我成巨星你哭什麼?_第174章 樂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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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樂隊的年齡都在三十以上,其中的鍵盤手mark是鷹醬人,加樂隊之前在他們國家的搖滾圈就已經有很大名氣了。

沒過去幾分鐘,林盛的電話又打了過來:“他們很願意跟你的合作,眼下就在排練廳,要不要今晚就過去相互悉一下?”

“沒有問題,我大概八點有時間,你派人來接我吧!”

“詞曲先發給我,傑仔想在你趕到之前有個了解。另外今晚我可能要晚一點過去,你們劇組的那個大隻仔就住在排練廳附近,讓他先帶你過去吧!你的電話我留給傑仔了,你也記一下他的手機!”

在劇組吃了飯,部會議也開過了,方源這才找到大隻仔。

“傑哥我也很,那就一起過去吧,我也想看看你們的排練!”

不是什麼人都能傑仔的,陳智傑在港島音樂界話語權很大,雖然他本人不會在乎這些,可一般人可不敢他傑仔,這是一種尊重。

不到八點,林志華就宣布了正式收工,所以最終也沒用到林盛那邊的車,而是坐上了大隻仔的那輛老款越野車。

路上傑仔就主給方源打來了電話,第一句話就是對這首新歌的充分肯定。

他還說樂隊上下對這首歌都很喜歡,想買下它的演唱權。

看來林盛還沒跟他說起過之前商量的結果,在電話里方源就告知可以給他們免費試用。

電話那邊聽語氣還是相當興的,畢竟方源拿出來的是一首地球上世界級的經典搖滾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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