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手帳_第263章 晚風吹過南二環(2)
協警走了,司機又開始打保險公司的電話,說來說去,對方還是那句“得等通隊出了結果才能理”。我們又等了半小時,眼看着天快黑了,司機說:“大伯,先去附近醫院看看您的腳吧,別耽誤了。”
社區醫院離得不遠,拍片子的時候我心裡直打鼓,就怕真摔出骨折來——要是躺床上不能,還得麻煩兒請假照顧。等醫生拿着片子說“沒骨折,就是組織挫傷,養幾天就好”時,我心裡的石頭一下子落了地,拉着司機的手說:“小夥子,太謝謝你了,我這沒事了,咱們就此別過吧。”
可剛走到醫院門口,通隊的電話就來了,讓我們現在過去簽字確認理結果。司機沒猶豫,又開車帶我往通隊趕。理室里,警拿着打印好的責任認定書讓我看後簽字,我認真地看了起來。
2021年09月26日14時55分,聞嘉駕駛小型轎車(車牌號)、沿長沙市南二環嶽麓段由東往西方向行駛時,恰遇楊慶柏(66歲),騎電自行車同方向行駛,因聞嘉所駕車輛起步進道路時妨礙車輛行駛,以致聞嘉所駕車輛左側與楊慶柏所駕車輛右側相撞,造兩車損以及楊慶柏輕微傷的道路通事故。
當事人聞嘉的行為違反了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通安全法》辦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車輛進出道路,應當減速或者停車瞭,讓在道路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在允許機車進出非機車道、人行道的路段,機車進出時不得妨礙非機車、行人正常通行。”之規定。
當事人聞嘉負全部責任,當事人楊慶柏無責任。”
警對我說“司機未觀察周邊路況,負全責。等你傷勢痊癒,保險公司會賠償1000元,包括醫藥費和電車維修費。”
我愣在原地,手裡的筆都差點掉了。我原本以為,只要沒骨折就萬事大吉,沒想過還能得到補償。警看出我的驚訝,笑着說:“大伯,您了傷,電車也壞了,這是您應得的。”
走出通隊的時候,天已經黑了,路邊的路燈亮起來,暖黃的灑在上。司機要送我回家,我沒推辭,坐在副駕駛座上,看着窗外掠過的夜景,突然覺得心裡暖暖的。原本以為是場倒霉事,卻沒想到遇到了負責任的司機,還有按規矩辦事的警。
回到家,我給兒打了個電話,跟說了今天的事。兒在電話里念叨我不小心,末了也說:“爸,您運氣好的,遇到了好人。”我掛了電話,看着窗台上那盆開得正艷的月季,想起下午南二環的風,想起司機遞過來的礦泉水,想起警耐心解釋的樣子,突然覺得,退休後的日子,不僅有電車帶來的方便,還有這些不期而遇的溫暖,比我想象中更讓人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