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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暴君,我為大明續運三百年_第2621章 治國五策,三個請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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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裡,朱慈烺的眼中閃現着回憶之:“我親眼看見一個戶房司吏因為擅開糧倉提前兩日放糧,事後被知縣怒罵,那個戶房司吏被查辦,

全縣百姓跪在縣衙門口求,戶房司吏是為了救我們才犯法的!

戶房司吏有沒有錯,肯定有錯,賑災糧食是定量的,提前開倉放糧就可能造哄搶以及打後續的計劃,但提前開,那就意味着有人會熬不過去的。

畢竟計劃歸計劃,現實是現實,寒冷、生病等都需要額外的糧食。

所以,兒臣請求設立‘功過簿’,把員的‘救急之舉’和‘貪腐之行’分開記錄,凡是因救人而犯小過的,不列常規考,功過相抵,甚至記功。

因為,若朝廷要求每個員都乾乾淨淨、一塵不染,那他們就會只做‘不會錯的事’,不做‘應該做的事’。在旱災面前,有些錯,是人命關天的對。”

朱慈烺的聲音不大,在聽在眾親王、世子的耳中卻是鏗鏘有力。

這個被吳王殿下稱之為從土地里長出來的治國四策對於這些在京六七年,且又時常在大明遊歷的親王們來說並不算高深。

當然,這是相對於現在的他們,若是放在之前,那他們肯定會不屑一顧的。

天下蒼生、民生百姓、貪污吏等等這些和他們何關,他們是大明的藩王,和王朝同休,缺誰的都不能缺他們的。

但從回京之後,這些道理他們漸漸的懂了,大明不在了他們一定不在了,但大明在的時候他們不一定在。

難得的是這個道理是一位十四歲的皇子的悟,他們、包括皇帝都能看得出,這些悟一定是朱慈烺自己的悟出來的,而非袁可立的教授。

殿

使退

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