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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中興_第1535章 紛繁奏疏紛繁事(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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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載坖的支持下,朱翊釴很快就拿出了一套說的過去的方案,首先由地方府按照這些土地的瘠程度,評定出一個公允的價格,然後在將這些土地予以分割小塊,確定價格之後出售給百姓。

按照他們所制定的規則,現在耕種這片土地的佃戶有優先購買權,同時對於軍戶、軍屬可以按照市價的七給予優惠,按照家庭的人丁數確定可以購買的土地面積,三五口之家,可以購買二十畝土地,三代同堂的大家庭,可以購買五十畝土地,百姓最可以只支付土地價格的三,剩餘的七,由府監低息貸款給這些百姓,分十年還清,而對於軍戶和軍屬,則不收利息。

同時地方府要嚴厲審核這些參與購買的人的資格,凡是家中有田產的,不準參與購買,要數家聯保,保證沒有弄虛作假的況之後才能夠參與買賣,這次朝廷發賣這些土地,主要就是用於安置這些無地的佃戶和優待軍屬。

朱載坖和張居正正在就太子的這個方案商量,張居正認為已經不錯了,朱載坖也認為可以施行了,現在朱載坖和張居正所推的改革,遠遠要比原本的萬曆新政要深的多,原本的萬曆新政,主要是為了保證朝廷的收,同時實現朝廷的白銀收化,以方便開支為主要的目的。

但是現在朱載坖和張居正所推的改革,是要重塑整個大明的形態,朱載坖就此事和張居正也多次探討過,朱載坖認為,要想長治久安,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護自耕農這個團,他們是為朝廷納稅的主力,也是最容易變流民和佃戶的群,一旦土地兼并過於激烈,大明就必然不穩,這點無論是朱載坖還是張居正都是很清楚的。

所以現在的改革要點主要是緩解國的土地兼并,一方面是發展各種手工業,吸納城市的流民,使他們能夠糊口,另一方面就是嚴厲的打擊土地兼并,保護並擴大自耕農階層,同時積極向海外擴張,把大明多餘的人口將河套、遼東、大寧、哈、緬甸、夷洲等地方遷移,緩解土地兼并的況。

同時提升大明的國力和對於地方的控制能力 ,為大明進一步的擴張提供基礎,這也是朱載坖之前為什麼要答應張居正兩三年不言兵事的原因,大明需要將已經吃下去消化掉,同時也要對國的一些問題予以解決,朱載坖清楚,不僅僅是要發展大明的國力,還是加強朝廷對於地方的控制,加強朝廷調度能力,使得朝廷能夠將大明龐大的國力轉化為在戰場上的實力,這是朱載坖支持張居正進行改革的原因。

在這方面,朱載坖和張居正是很有默契的,張居正負責對於大明現有的賦役制度進行改革,在這點上,朱載坖對於張居正以充分的支持,支持張居正的賦役改革,而對於朱載坖來說,主要是要對這些豪強進行打擊,然後在這點上張居正也要充分支持朱載坖,幫助朱載坖制朝廷中的反對意見,他們君臣二人在很大程度是互相配合的。

張居正以廢除糧長作為他對於大明賦役制度改革的起點,張居正認為,首先是要將徵收賦役的權力全部收歸府,然後才好進行下一步的改革,現在糧長制已經廢除的況下,張居正奏請的事省併科則、條目,減賦役徵收的科目,方便府徵收,百姓繳納。

張居正也提出的方案,就是將各種雜泛徭役全部省並為一條,與朝廷的正項錢糧一道折算到土地上,以土地作為徵收的依據,而放棄之前以人丁為徵收依據的辦法。

在張居正的一條鞭法和省併科則的基礎上,朱載坖進一步提出攤丁畝,將丁銀也直接攤田畝之中,把固定下來的丁稅平均攤田賦中,徵收統一的地丁銀,不再以人為對象徵收丁稅。按地畝之多,定納稅之數目。地多者多納,地納,無地者不納。

不過這需要朝廷掌握詳細的戶籍資料,在已經完清丈田畝和人口核查的東南等地區,是備實行一條鞭法和攤丁畝的,張居正奏請在浙直兩省試行,得到了朱載坖的支持,張居正條陳上疏,建議資隆慶十五年開始,對於浙直兩省的各種徭役統一編派折銀,對於正項田賦和加耗,也要統一確定,不允許再額外加征,同時據需要轉運到京通倉的糧秣數量,還有各地組織倉儲的況,對於田賦和加耗也開始允許折銀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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