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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中興_第1129章 小吏亦關朝堂事(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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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載坖的嚴令之下,科道很快就查清了事實真相,這些被開革的吏員沒有一個是什麼好鳥,科道史將相關的證據呈送朱載坖後。

朱載坖召見了三法司長,問道:“按例登聞鼓案件應當怎麼理?”

左都史葛守禮說道:“回陛下,按例鼓下所詞狀,凡通過擊打登聞鼓或投狀通政司而發下之原告人,連同告狀到都察院,責令供狀明白, 保管聽候。之後提取原告和被告對質,記錄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護詞。然後擬定罪名。”

朱載坖接着問道:“眼下事已經明白,總憲以為,應當如何斷?”

葛守禮說道:“陛下,依大明律,若迎車駕及擊登聞鼓 申訴而不實者,杖一百,事重者從重論,得實者,免罪。”

朱載坖冷笑一聲說道:“彼等意圖擾新政,若輕判,豈不是放縱不法?”

對於這些人,朱載坖沒有任何好,既然他們願意跳出來挑事,朱載坖肯定會全他們的。

面對朱載坖的質問,葛守禮略一思考之後,對朱載坖說道:“陛下,凡假以建言為由,挾制府,及將曖昧不明、贓事、污人名節、報復私仇者,俱問罪。其有曾經法司並按等衙門問斷,明白意圖番異,輒於登聞鼓下及長安右門等,自刎自縊,撒潑喧呼者,拿送法司。追究教唆主使之人, 從重問擬。”

朱載坖問道:“怎麼個從中問擬法?”

刑部右侍郎王世貞說道:“陛下,正統六年,神武中衛小旗高孟,擊登聞鼓誣告本衛指揮韓英,斬於市,籍其家。”

這個懲罰不可謂不重,但是對於朱載坖來說還遠遠達不到震懾這些人的目的。

朱載坖說道:“彼輩造謠生事,構陷該管上及本衙堂,事雖未屬極惡,當依十惡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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