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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中興_第783章 斬草除根意何為(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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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芳很清楚,嚴嵩當了近二十年的閣臣,收的財確實是價值巨萬,按徐階說的,百萬兩確實不止。但是嚴氏父子財產的來源和構是極為複雜的。

嚴嵩是當世的書法大家,於鑒賞,所以當時很多人向嚴嵩行賄,都是各種書畫、善本等,這些東西確實價值不菲,但是其中的珍品在嚴嵩致仕的時候,都已經被嚴嵩進獻給了嘉靖,嚴家在這方面的財富恐怕要大打折扣,而且這些東西變現並不容易,能夠換多銀子還很難說。

其次就是各種珍玩、金玉之,這些也主要有兩個來源,一是他人賄賂嚴世蕃的,畢竟小閣老的好就是這麼樸實,二就是嘉靖歷年以來的賞賜,這部分東西現在也要大打折扣了,嚴嵩致仕的時候,將嘉靖歷年以來的賞賜都歸還了廷,還進獻給了嘉靖大量的珍玩、象牙、犀角、香料等,這些東西也大部分都歸了嘉靖,現在嚴家所有的這些東西,還價值幾何,還是一個未知數。

剩下就是田產、宅邸、和現銀等了,嚴嵩致仕的時候,將在京師的田產、宅邸也都獻於嘉靖了,但是嚴家在江西老家和南直隸等還有大量的田產等,這些田產確實是價值不菲,但是要想變現的話,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大量的田產,置起來是很麻煩的,而且一般來說,朝廷對於田產也是直接沒收為田,而不是直接發賣。至於宅邸等,在南京等地的還值些銀子,在分宜的房產,你賣給誰去?

當然徐階最在乎的就是嚴家的現銀,這些是能夠立刻解決朝廷現在用度不足的問題。但是李春芳並不認為徐階的這個想法能夠實現,首先,在現在大明的士紳階層中銀子從來都不佔他們財富的大頭,所有的士紳們都認為,金銀不過是浮財,土地才是真正能夠傳之子孫的東西。

所以士紳們即便是收到了金銀,大部分也是用於廣置田宅,這點嚴家和其他的士紳們並無區別,嚴家也不可能儲存大量的金銀,而且以嚴嵩、嚴世蕃的狡猾,更不可能將所有金銀都放在分宜老家,等着朝廷去抄沒,嚴世蕃沒這麼傻的。

李春芳的這個判斷是基本正確的,不要說現在嚴嵩已經散去了大筆的家財,就是前世徐階將嚴世蕃斬,抄沒嚴家,其實所得並沒有徐階想象的那麼多。

原本嘉靖四十四年六月,嘉靖下令將沒收財一半接濟邊關,一半解宮中,但到了十二月,實際解宮中的卻只有十萬兩而已。也就是說抄沒嚴家、胡家還有羅龍文家三家,僅得二十萬兩。

為此嘉靖還曾經大發雷霆,斥責閣道:“三月決囚後,今已十月余矣,財尚未至,尚不見。是財既不在犯家,國亦無收,民亦無還,果何在耶?”

當時徐階為了使嘉靖同意收拾嚴家,給嘉靖許諾是什麼?嚴世蕃量追贓銀二百萬兩,羅龍文二十萬兩,按照嘉靖和徐階達的分配方案,嘉靖可以拿一百一十萬兩,面對這麼龐大的一個數字,嘉靖當然不管什麼君臣義了,下令抄沒家產,結果所得,令嘉靖大失所

在嘉靖的嚴令之下,徐階不得不嚴令各地瘋狂追贓,徐階給刑部下令:“所盜用銀財貨家產,令各按臣嚴拘二犯親丁,盡數追沒,毋令親職人等侵匿寄,違者即時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