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蠻荒部落生存記_第230章 世代為奴(1)
回到華城後,劉田還宣布了一項比較重要的措施,那就是從海島俘虜來的奴隸只能與海島上被俘虜來的人結婚,並且他們的後代世代只能世代為奴,不準擁有田地,也不準進到營作坊里工作。
他們世世代代只能是華部落的奴隸,就算以後劉田不在了,繼承華部落首領位置的人,也不準改變這一規定。
為了讓後人記住這一規定,劉田在紙張上書寫了華部落的第一條律法:
“海島被俘之男,永世為奴,不準與陸上之人通婚,不準擁有田地,不準被聘營作坊,如有違犯,罪同叛,格殺之!”
劉田讓石匠將這一律法刻在了一塊石碑上,石碑就樹立在華城最繁華的集市上,讓來來往往的族人都能看見,時時刻刻警示族人。
多年以後,當華部落幾乎沒有了文盲,人人都認識漢字之時,他們會駐足在這塊石碑之前,念誦碑上的文字,那時,這塊石碑已然斑駁,但碑上的文字幾乎每隔兩年都會重新描摹,所以,儘管過去了很多年,這幾行大字依然清晰可見。
不僅如此,華部落的每一座城池,都在最繁華的地方樹立了這樣一座石碑,這是華部落的第一條律法,絕對有非凡的紀念意義。
不過,讓劉田萬萬沒想到的是,在他死了之後,他的繼承者就推翻了這條律法,奴隸們的後代開始與華國百姓相融合,但這並沒有造太大的影響,又或者,這可能並不是一件壞事,因為島國的奴隸們就和其他異種族一樣,被華國給同化了。
在海島上,犬繼續實行劉田制定的策略,將奴隸們整編軍,派他們去前線戰鬥,海島上原住民的領地在逐步萎,絕大部分小部落被一個個的消滅,俘虜的奴隸一部分留在海城搞建設,一部分被編軍隊中參加戰鬥。
俘虜的人絕大部分被送回了華部落,當做商品對外售賣,還有部分人留在了海城,不過,們的下場並不好,基本都淪為了軍。
送回華城的人,有很大一部分都賣不出去,主要是人數實在是太多了,別的部落本就沒有那麼強的消化能力,除了一些已經實現農業化的部落有能力購買一些之外,其他還於以狩獵為主階段的部落本就買不起,就算能買的起,他們也養不起。
就比如樹部落,樹冠說什麼也不肯加華部落,但是,當他看到華部落正在售賣那些漂亮人的時候,樹冠也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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