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_第兩百四十九章 俠以武犯禁(1)
關燈
小
中
大
高翰文等了兩天終於收到海瑞與王用汲的回信。
一條條把各自衙門的留工作與人事注意都羅列了下來。
很顯然,能做這麼多事,肯定是想繼續做下去見證果的。誰也不想後面被別人摘桃子。
另一方面,又把各種注意事項寫得那麼清楚。肯定是服從組織安排的。就這個態度,就值得表揚一番。
權衡了一下,高翰文還是寫信把王用汲推薦給趙貞吉。因為海瑞在淳安縣搞的農村集土地承包制太依賴於縣令的穩定了。
特別是前面幾年還沒形牢固的習慣,一旦強勢縣令離職,說不定士紳反水,就功虧一簣了。
剛安排好這些,徐同知就過來刷表現了,也彙報工作。
當然還是最近杭州人由於人口擁,治安事件逐漸增多。
狗,打架鬥毆是數不勝數。要不是兩個直屬的附郭縣令幹得不錯,說不定這回兒府衙的大門都別想正常通行了。可想而知,每天的苦主該有多。
為了減街面的通行擁矛盾,高翰文已經讓徐同知組織附郭的兩個縣令一起在街面刻了標線。仿照後世的通標線,在石板路中間刻了劃線,分左右兩條道,左右兩條道靠路邊各一米樣子再劃線,小攤的距離不能超過這一米寬標線。
雖然最開始大幅降低了街頭衝突。就是那種,對面衝撞的行人,獨車夫,還有坐轎的老爺。
但是也就個把月,現在又多起來了,而且比之前更糟糕的是械鬥的多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