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大宋極品皇帝_第588章 潘賢妃兩個已經是七個月的身子(2)

關燈

王賞與羅汝楫奉命分別去審問万俟族人與李孟堅,王賞是個遵紀守法的,所以雖然心中急切,不過卻並未有太多進展,現在能夠認定的便是,万俟氏的確賣給了白蓮社不糧米,只是追查到最後,也只是追查到一個管家的上。

万俟氏也說了,這等事一向是家僕理,他們有自己的莊子,也有自己的商隊,將糧食販賣出去理所應當。哪怕是賣給白蓮社,也只是不知道來人份罷了,哪怕需要治罪,也只是那管家的罪責,而那管家顯然也早有代,將一切事都認了下來。

他承認對方給了他一些好,而且對方出價也並不低,便是將家中存儲的一些糧米賣了出去,他並不知道對方是何份,只以為是巨賈之類。

相比王賞來說,羅汝楫就明多了。

雖說審問的過程有皇城司的人監察,但是他也沒有打算給李孟堅用刑,而是不斷用套話繞圈子給李孟堅挖坑。

李孟堅一開始倒是沒有承認,可接着,羅汝楫拿出了證據:李孟堅私撰的《國史》。

當然,這些所謂的國史,也不過是尋章摘句收錄一些記載或者典籍之類,你要非說它是它就是,可多有點兒勉強。

而且所謂私撰國史,這事兒說大不大、說小不小,首先來說,秦漢時期實際上是不止私人編撰史書的,儘管有班固因為私撰《漢書》被死的傳言,可顯然這個說法有待商榷。

真正的止私人撰史,是從隋朝開始。

隋文帝一統天下後,已經認識到史書對於百姓的影響,所謂書籍很大一部分目的便是對於一件事的觀點導向,所以可以看到不同的史書對於同一件事、同一個人,出現截然相反的評價,這事兒並不稀奇。

如果可以私撰國史,那有些事兒可就說不清了,而且對於朝廷引導輿論很不利。

所以,開皇十三年,隋文帝下詔,“人間有撰集國史,臧否人者,皆令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