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我當D級人員那些年_第226章 無罪證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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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這樣無聊地來來回回很多次,1225終於把那幾十本書都敲了一遍,對於我的“審判”,終於是結束了。

“啊——好累啊。”最後一次“審判”完,1225的嚴肅神立馬就垮了下來,對於樂觀活潑的而言,裝嚴肅應該是特別費力的一件事。

還好我十分配合,要是我中途做個鬼臉,或者突然玩個梗,來個“一斤鴨梨”什麼的,可能就綳不住了。

“好了,0307,沒事了,我來介紹一下事的起因經過......”

X-444,的確就是那個審判錘,只要是個審判的場面,拿着它的隨便什麼人都能有“法”的質。

當它敲在某本法律文本上,宣判某人有罪時,那人就會主地把所有自己犯的,法律文本里標為犯罪的事說出來。是真的罪犯就能極快加大破案速度,但問題是,即使沒有犯罪的人,被宣判有罪後,也會說出罪行。

“犯人”會把周圍某些犯罪事件攬到自己上,事無巨細地說出“自己的犯罪事實”,即使客觀上,他沒有時間和能力去犯罪。甚至“案發時”還四肢癱瘓的人,也能說是自己大半夜翻過圍牆,和男主人搏鬥一番後,槍殺一家人。

而反過來,宣判某人無罪後,即使是真的犯人,也會認定自己無罪。然後,會有一個倒霉蛋,來認領罪名,詳細地說出作案過程,即使案發時他還在地球另一端。

“這哪是依照法律審判,明明就是拿鎚子的那個人,想怎樣就怎樣。”

堂而皇之的“儀式”,無關正義的“審判”,充當陪襯的“條文”,拿着鎚子的不應該被稱作“法”,純粹是封建時代的暴君。

“這幾十次下來,我都沒有‘認罪’,也就是說,我也免疫這種‘審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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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X

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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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X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