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90鑒寶:我靠撿漏發家_第405章 方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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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我現在手裡的就是寶石吊墜了?”方天舉起手中的件展示給大家,並指向底部的印記說:“大家都看見了,我手裡的東西本不是吊墜,而是一枚印章,而且材質也不是寶石,而是一種化石。”
“還能這樣作?”
方天這一番話,令不人都愣住了,然而也有頭腦機敏的人迅速領悟其中之意。
方天這般論調,無疑是混淆視聽,矇混過關,與左丘斗心智。
關於轉讓合約,倘若是規範作,那麼貨詳需詳盡列出,包括件尺寸、重量、材質、形態以及核心特,乃至產出年代等要素,均需逐一列明。
另外,還需載明品來源及易機。
唯有各項信息準確無誤且無爭議,方可視為合法合規的易行為。
然而現實中,諸多商鋪在接收品時,有的為求簡便,往往不願記載過於詳盡,有的則是擔心顧客了解品實際價值,故意含糊其辭。
一般況下,一旦這份轉讓合約簽署完畢,款項貨完接,買賣雙方便失去了反悔的權利。
但在此案中,左胖子為誆騙王楠,對於品的描述幾乎毫無實質容。
僅一句“寶石掛墜”,並不能確切證明即為方天手中的天珠印章。
而這正是方天堅持理論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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