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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歷史,從遠古到現代_第296章 我國封建社會~隋唐時代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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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聰慧明智者,所服之人必眾;用正確的道理告誡他,而他仍不改過,就必須給他吃點苦頭,他才會到害怕;

由此,君長、刑法、政令應運而生。因此相接近的人聚而為群;分了群,爭奪的規模也就大了,爭奪一大,就需要軍隊(用以鎮)和道德(用以教化)。

又有更強大者,眾多群之長又聽命於他,以安其屬民。於是就產生了一系列的諸侯,其爭又有大者。德更大者,眾多諸侯又聽命於他,以安定其封地。

於是就出現了方伯(一方諸侯的領袖)、連帥(十國諸侯的領袖)這樣的人,其爭又有大者。

德更大者,方伯、連帥之屬又聽命於他,以安定其民,而後天下統一於天子一人。因此有里胥(鄉)而後有縣大夫(長),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

從天子到里胥,其中有給老百姓辦好事的人,死後擁護其嗣(後代)繼續做領袖。

所以我們說,分封制的產生,不是由於聖人的個人意志,而是形勢(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

……

(第五段)

或又言:“夏、商、周、漢行封建制而國運綿長,秦行郡縣制而國運短促。” 此實非知理者之言。

魏承漢制,仍行封爵;晉承魏制,因循不改。然魏、晉二姓衰替(都只幾十年就衰亡了),未見國運延長。

唐朝改變了魏、晉的分封制度,實行郡縣制度,從開國到現在,將近二百年,國家基業愈加鞏固,這與分封諸侯又有什麼相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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