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歷史,從遠古到現代_第183章 我國封建社會~魏晉時期37(1)
干寶的主要着作
2、《幹將莫邪》
原文:
楚幹將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乃。王怒,殺之。劍有雌雄。其妻重當產。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王怒,往必殺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戶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於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王怒,即殺之。
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 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王怒,殺之。去時囑我語汝:`出戶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子出戶南,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劍,日夜思報楚王。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報讎。王即購之千金。兒聞之亡去,山行歌。客有逢者,謂:“子年,何哭之甚悲邪?”曰:“吾幹將莫邪子也,楚王殺吾父,吾報之。” 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 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客曰:“不負子也。” 於是乃仆。
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於湯鑊煮之。”王知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頭踔出湯中,躓目大怒。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 王即臨之。客以劍擬王,王頭隨墮湯中,客亦自擬己頭,頭復墮湯中。三首俱爛,不可識別,乃分其湯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
——《搜神記》
譯文(參考):
題意:着名的鑄劍者幹將和妻子莫邪
楚國的幹將和莫邪為楚王制劍,三年才做。楚王發怒,想殺他。劍是雌、雄一對。
莫邪懷孕即將生產時,夫對妻說:“我為楚王制劍,三年才做;楚王很生氣,肯定會殺死我。你若生的是男兒,長大後你告訴他:`出屋向南山,在松生石上的背面,有一把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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