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之白衣天子_第1168章 設都護安定馬來(2)
夏國相來到吉隆府後,一方面指揮軍民繼續進行城池建設,一面請示中漢朝廷,請求派遣更多的漢人進馬來半島,以便於穩定當地的政治統治。
中漢朝廷採納了夏國相的建議,下令將全國的流放之地暫時放在馬來半島,凡是被判刑五年以上者,一律送到緬南都護府服刑;
對於主前往緬南都護府做生意的商人,給予一定的財政補且商稅減半收取;
從本國選擇一大批知識分子“下南洋”,在緬南都護府大力推廣中文漢語教學;
同時積極吸納南洋一帶的華人參與當地政治,以文化為紐帶,以輕徭薄賦和生活安定來團結當地百姓。
再加上中漢國開明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宣“儒釋道回景”均是合法宗教,強調所有民族一律平等,對於所有合法宗教一視同仁,絕不區別對待,任何人不得肆意剝奪他人信教的權利,也不允許任何人強迫他人皈依本門宗教。
中漢國的這種做法對於一直以來苦於各邦國混戰、被西方列強欺負的無以復加的老百姓來說,簡直就是開明之至。
他們大部分人雖然於中漢大軍的語言不通,但是紛紛對軍紀嚴明的中漢軍將士報以善意的微笑,中漢國緬南都護府算是逐步穩定了馬來半島的政治局面。
當然自古以來,所有的政治講究恩威並施,一味的寬容帶不來穩定,只會滋生縱容混的產生。
所以中漢朝廷特別從兩個方面着重嚴格要求各地必須無條件執行:
其一,“書同文,量同尺”,大力推廣中文和漢語教學,規定方文字統一為中文,方語言統一為漢語,所有的縣級政府部門負責人以上的員,必須通漢語,這一點沒有任何可以商量的餘地。
另外就是在全域統一度量衡,所有的商家必須採用中漢方規定的度量材,不得私自仿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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