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古代與一群女將軍征伐天下_第582章 法不容情:論國法尊嚴與社會秩序的根基(1)
“諸位莫要忘了,”趙承嗣的聲音重歸沉穩,“何玉伏誅後,吏部已有員上折,稱“此雖罪大惡極,然其志可憫,其可原,當追贈貞烈”。此等謬論,簡直是混淆黑白!”
“竟有此事?”李文浩驚訝地瞪大了眼睛,“是哪位大人如此糊塗?”
“還能有誰?”趙承嗣冷笑,“便是那位以“清流”自居的翰林院侍讀學士張大人。聽說他還在詩文中稱何玉為“紅悲劇,時代之哀”,真是可笑!”
王彥章的臉沉得彷彿能滴出水來,他怒目圓睜,額頭上青筋暴起,聲音低沉而又充滿威嚴地說道:“如此荒謬的言論,簡直比何玉所犯之罪還要嚴重!何玉不過是一個明目張胆的叛逆之徒,而張大人卻是在暗地裡搖國家基的佞小人!”
他頓了一頓,接著說道:“《韓非子·有度》中曾經說過:‘法不阿貴,繩不撓曲。’這意味着法律不會偏袒權貴,就如同墨線不會遷就彎曲的木料一樣。無論是皇親國戚,還是平民百姓,只要犯了國家的法律,都應該到同樣的對待!”
王彥章越說越激,他的聲音在空氣中回,彷彿要衝破屋頂:“如果僅僅因為何玉是個子,就說的罪行可以被原諒,那麼天下所有的罪犯豈不是都要哭天搶地地求饒了?這豈不是對法律的公然踐踏和對公平正義的嚴重破壞?”
“彥章兄說得對!”趙承嗣走到牆邊,指着牆上懸挂的《大清律例》總目,“我朝律法凡四百三十六條,條條昭彰,字字森嚴。若論,誰沒有?那河間知府的八旬老母有,那被何玉屠戮的三百兵丁的妻兒有,那因作而死的萬餘災民有!為何獨獨要憐憫這個殺人如麻的匪首?”
他轉過,目如炬:“家父常言,國法如磐石,一則萬劫不復。今日若因“”赦免何玉,明日便會有人因“義”作,後日便會有人因“孝”弒君!屆時國法然,天下大,諸位還能在此品茶論道嗎?”
李文浩想起去年秋審,有個因繼母待而殺母的孝子,雖有數百鄉紳聯名求,最終仍被判斬立決。當時他還覺得過於嚴苛,此刻方知國法無的深意。
“趙兄,”一直沉默的監察史公子陳敬之開口道,“晚生以為,當請聖上降旨,明發上諭,駁斥“何玉可憫論”。闡明“法不容,罪無可赦”之理,令天下臣民皆知,凡犯國法者,無論男老,份貴賤,必嚴懲不貸!”
“敬之此言說到了本啊!”趙承嗣不拍案絕,他對敬之的觀點深表贊同,認為這確實道出了問題的核心所在。
趙承嗣接著說道:“何玉伏誅之事,其意義遠非僅僅是對一個叛逆者的懲那麼簡單。更重要的是,這是對國法尊嚴的堅決扞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