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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古代與一群女將軍征伐天下_第568章 寒鋒泣血,俠骨誰扶?——飛燕女俠何玉鳳蒙冤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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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人證”,不過是張萬貫收買的家奴;所謂的“證”,更是張萬貫派人提前藏匿到何玉山谷中的。

何玉心中一片冰涼,明白了,這是一個心策劃的陷阱。看向張萬貫,張萬貫正躲在一旁,出得意的笑。

任憑何玉如何辯解,如何提出人證(那些被救助的商旅),王明德都一概不理,反而污衊是巧言令,負隅頑抗。幾番酷刑下來,何玉被打得遍鱗傷,卻始終不肯屈打招。

王明德見的不行,便心生毒計。他知道何玉在百姓心中威極高,若不儘快定罪,夜長夢多。於是,他與張萬貫再次謀,決定偽造供詞,並以“謀逆”的罪名,判何玉死刑,並且要“懸示眾”,以儆效尤,徹底摧毀百姓對何玉的敬仰。

數日後,一張蓋着縣衙大紅印章的《布告》,滿了雁門關的大街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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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衙布告】

為曉諭百姓,儆戒頑凶事:

查有刁民何玉,綽號“飛燕俠”,實則乃江湖匪類,一貫目無王法,恃強凌弱。近更膽大包天,於本月初三夜,潛本縣鄉紳張萬貫員外府中,行竊黃金千兩。事敗之後,竟兇殘無比,將張員外獨子張衙殺害,手段之狠毒,令人髮指!

此案經本縣悉心審理,人證、證確鑿無疑。何玉對其盜竊殺人之罪行,亦已供認不諱(實則為偽造)。該犯行為,形同叛逆,擾地方,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足以儆效尤!**

依據《大周律例》盜賊殺人條,判何玉死刑,於三日後(本月初十)午時,在城南校場開刀問斬!

為正國法,警示頑劣,斬後將其首級懸於城門之上,示眾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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