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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娛:從吐槽開始_第204章 傻女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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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良辰心說,特么的夏家要是知道娜爾樂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種,會不會把我削人彘?

“喝酒喝酒。”金志遠跟他乾杯,開心地吃了一口羊腰子,贊道:“嗯!嗯!嗯!就喜歡這口兒!忒帶勁了!”

孟良辰喝了酒後,看了一眼杜賓,說:“去,跟小姑姑玩去。”

杜賓一臉疑,金志遠的兒咯咯一笑,拉着杜賓去裡屋打王者榮耀去了。

孟良辰才說:“董事長的病……”

金志遠放下酒杯,眉頭鎖說:“治中接下來要上位了,程總估計做不了多久,你呢也不用擔心,這件事跟你關係不大。公司給你制定的策略就是取代易峰為星途的一哥,你也有潛力取代他。等《殺夫》這部劇結束,我給你爭取一個電影和一個電視劇的男主角,再把易峰之前的代言都給你。”

孟良辰激不已說:“遠叔,我……”

金志遠又說:“你在公司里唯一要做的,就是不站隊,好好工作。俗話說新上任三把火,治中先前給董事長做特助,是比較低調斂,可此一時也彼一時也,他才三十二歲,怎麼可能甘於把財政大權給程曉明。”

孟良辰點點頭,說:“治中哥估計會全面奪權,程總有公司的財政權,你有公司的人事權呀。”

金志遠說:“但藝人公司,說白了是一個服務公司,服務行業的核心是人,我掌握了公司的人事權,就決定了公司的命運,他不敢我,他只需要錢。”金志遠冷笑了一聲,“如果他我的話,我拉着公司的人出去單幹。”

孟良辰立即表態:“遠叔,我從出道就是跟你的,我臉上背上都刻着金系的烙印,就連屁上都是金系紋……”

金志遠笑罵:“別特么說得這麼噁心,還紋屁上!”他心裡高興極了,沒看錯這小子,作為跟着余敏余董打天下的老臣,金志遠深知娛樂公司的底牌,於是他堅持做經紀人帶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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