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紐約1990_第450章 流行之王的手段(1)

關燈

完哈維,林恩又想起另一件事。

“對了,哈維,之前讓你去華爾街那邊了解收購ATV版權庫的細節,有結果了嗎?我記得你說過有些。”

哈維立刻從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整理好的文件:“有結果了。我看你最近忙得腳不沾地,格萊、滅火行、專輯錄製...就沒急着彙報。”

“消息是從高盛那邊一位老朋友那裡聽來的,他們當時也參與了評估,但最終選擇了另一條路。”

哈維翻開文件詳細解釋道:“老闆,收購ATV音樂出版公司的作,堪稱教科書級的版權併購案例,其核心在於對音樂資產長期價值的深刻理解和極其妙的融資結構。”

“ATV由澳大利亞商業巨頭羅伯特·霍姆斯·阿·考特在70年代創立。他通過一系列易,最終在1985年之前掌控了極其珍貴的北方法團音樂出版公司(Northern Songs)。也是這個時候,ATV才為真正的寶藏!”

哈維眼中閃爍着:“北方法團擁有海量經典歌曲的版權,其中最核心、最值錢的是大約251首由約翰·列儂和保羅·麥卡特尼創作的披頭士歌曲的出版權!

這意味着任何商業使用——唱片、影視、廣告、翻唱——這些歌曲,都需要向北方法團支付版稅!這是當時市場上最優質、潛力巨大的音樂版權庫之一,只是尚未被充分市場化和價值最大化。”

林恩點點頭,眼神中充滿了對這位流行天王商業手腕的興趣:“那是怎麼注意到這個版權庫的?”

“深其長期律師約翰·布蘭卡的影響,”哈維繼續道。

蓋伊此時也加了討論:“布蘭卡是頂尖的音樂產業律師,深知版權的長期價值就是‘金礦’。據說,在與保羅·麥卡特尼的往中,麥卡特尼本人曾向他投資音樂出版權的巨大回報(麥卡特尼自己就擁有大量其他歌曲版權)。

麥卡特尼本意可能是建議去買小理查德或胖子多米諾的版權庫,但領悟到的卻是:要買就買最耀眼的寶石——包含了披頭士歌曲的北方法團/ATV!”

...·

...00040003

VTAVTA

/VTA0574

滿

......

/VTA

530574VTA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