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1990_第127章 品牌(2)
“克勞先生,您這個創意真是太棒了!”林恩心悅誠服說道。
“哈哈,這隻能算是小花招,偉大的創意應該讓客戶害怕,讓競爭對手做噩夢。”老頭謙虛的笑着。
“您的見地讓我嘆為觀止,時間還早,我還能請教一些其他問題嗎?”林恩看看錶,這才過去不到半小時。
“當然可以,不過我只是個廣告業的老頭子,不懂太多你們年輕人興趣的東西。”克勞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他也心愉悅,幾句話就輕鬆賺到3W刀的諮詢費。
林恩思索一番,問出一個自己心憂已久的問題:“您知道,我不像其他明星——創立時尚品牌、開餐廳、出自傳,只想賺筆快錢。我在腳踏實地的經營實業,但我有一點很困。到底是怎樣的企業才能在市場競爭或者經濟蕭條中穎而出或者生存下來?就像現在的市——雖然整下跌,但往往有兩家生產同樣產品的公司一個逆市上漲,一個卻跌跌不休。我知道這個例子不太恰當,影響價的原因可能會有千百種,同一家公司的同一個消息不同人能解讀出不同的含義。但我覺得這些公司一定存在某些共,總有一件或者一些事是他們都做對了的——我想向您請教的正是這個。”
“哇哦,這個問題可真有深度...”克勞搖搖頭像是不知道答案。
“我不是企業經營者,給不了你標準答案。但我在廣告這一行混了幾十年,親眼見過無數的公司的崛起和落寞,也許能給你一些啟發。”他話鋒一轉,又給了林恩希。
“經濟蕭條我經歷過很多次:70年代越戰的財政赤字危機、OPEC運帶來的油價暴漲與滯漲、還有87年的‘黑星期一’。據我觀察——能夠遠離蕭條的,永遠是那些打營銷戰而非價格戰的公司。如耐克、蘋果電腦、小鋪(the Body Shop)、CK、迪士尼及星克。對這些公司而言,表面的產品不過是真實的產品——品牌——的填充罷了。他們將品牌的概念融公司的中,一切都是為了宣傳品牌。例如用怪異的字眼來形容員工:夥伴、哥兒們、選手、船員,打造公司歌、明星化企業CEO、對於設計的慣狂熱、吹噓功偉業的習以及新世紀任務般的聲明。而陷價格戰泥潭的企業往往在蕭條到來時第一個把流盡。”
這番話讓林恩想起了羅斯收買自己後發布的公告、邪惡宗教組織的洗腦、CK和李維斯的格調高低之爭。原來品牌才是這些行為背後的真實邏輯。
“至於競爭,我能告訴你的是——品牌並非產品,而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態度、一種樣態、一個概念、甚至一整套價值觀。就像我告訴耐克:耐克的使命不是販賣球鞋,而是‘通過運及舒適來提升人們的生活’,讓‘運的魔力永垂不朽’;就像拍立得(Polaroid)——‘拍立得不是照相機,它是社會的潤劑’;IB的不是電腦,而是做生意的‘解決之道’。這些活下來的企業販賣的是一個品牌的神而非產品本。畢竟,假如品牌並非產品,就可以是任何東西!就像可口可樂一樣,一個品牌,無數不同的產品。顧客並不真正相信各家產品之間有太大的差異,因此品牌必須與顧客建立聯繫,給他們灌輸更高級的概念。”
“就像‘高概念電影’?”林恩又想到了傑瑞布魯克海默,他就是憑藉這一套在好萊塢呼風喚雨。
“YES,就是這個意思!你的理解能力很強。”克勞拍了下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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