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軍閥:我以鋼鐵洪流碾碎列強_第506章 頒發《九州對東瀛戰爭責任及罪行處置基本準則》(1)

關燈

九州國防軍總參謀部的辦事效率,從來不會讓任何人失

第五次軍事委員會結束後僅僅三天,一份由九州國防軍總參謀部牽頭,聯合國頂尖法學泰斗共同擬定的《九州帝國對東瀛戰爭責任及罪行置基本準則》,便已擺在了陸紹遠的辦公桌上。

李岩說道:“帥,這是經過修改過後的最終定稿,請你過目。”

陸紹遠十分仔細的一字一句的看着眼前的這份報告。

他手上的這份《九州帝國對東瀛戰爭責任及罪行置基本準則》的完整版如下。

————————

序言:

鑒於東瀛帝國政權及其武裝力量,曾對九州東北部及台島地區實施長達數十年的殘酷掠奪,並對九州全境發了蓄謀已久、慘無人道的侵略戰爭。在此期間,其軍隊所犯下的屠殺、酷刑、奴役、實施生戰及文化滅絕等反人類罪行,罄竹難書,天理難容,為徹底清算戰爭罪責,張人類正義,告萬千死難同胞之冤魂,並從本上杜絕此類滔天罪行的重演,茲制定本準則。

本準則之效力,追溯至東瀛帝國對我九州發侵略之始,直至其完全投降之日止,本準則之執行擁有絕對且至高無上的優先級。

第一章:總綱與核心原則

無條件追責原則:任何參與、支持、協助東瀛對九州侵略行為的個人與團,無論其國籍、職務、是否奉上級命令,均需承擔個人責任,不得以“執行命令”或“國家行為”為由豁免。

償原則:凡直接或間接導致九州百姓或者軍隊傷亡、創者,必以相應乃至更嚴之刑罰懲

調

615 137

52

貿

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