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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之主_第一千一百二十八章 觀察期(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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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相關意見,泰玉先生你與佑沖星‘邊界訓練場’的財務關係並不是特別清晰,尤其是目前‘邊界訓練場’走私案、渡案未結案,背後主使者、前任萬神殿輔役瓦傑羅仍然在逃,這個事件結束不了,很多問題就無法定。”

泰玉早有心理準備,倒不在意,只問:“所以呢?”

“所以,經研究,萬神殿和天人公會聯合向你下達了一個強制任務:在三十周的觀察期,追捕瓦傑羅到案,解決這一事件。”

“這倒簡單明了。”泰玉沒什麼排斥心理,但有一些疑,“如果那哥們兒已經逃出了紅硅星系,難道我還要跑到幾百上千年之外,將他抓回來?如果,我是說如果,他被更大的幕後黑手給滅口了,我總不能把他的骸碎片重新拼起來差吧?他現在有沒有骸都說不準。”

基克祭司沒有為泰玉解答相應的疑,只是面無表地繼續道:“強制任務期間,你的‘天人’權益將正常履行,但如果三十周觀察期你沒有完相應任務,將重啟對你的指控和調查。你也將被驅逐出‘天淵靈網’常規權限區域,等待調查結束,期間若要回歸,必須要提供對應的‘貢獻度’;但哪怕回歸,若相關指控立,仍必須接法律制裁。”

轉接到“主網”之後,泰玉便愈發清楚,像“佑沖星”那樣的“開放權限區域”,說是“開放”,其實限制重重。

除非像萬神殿祭司那般,直接從“天淵靈網”借用力量,否則哪怕是正經途徑的天人強者,干涉淵區,傳導力量,也會多上原本未有的“審核”,這還罷了,引導下來的力量還要在“附網”那裡有所分流,這就多了數重關礙,對個人實力、自修行乃至人安全,都有不小的影響。

這樣看來,義和屠前那兩位天人傭兵,被放逐到“佑沖星”上,懲罰也確實不輕。

事關自,泰玉必須問個清楚:“還有一個問題:我既然有與瓦傑羅相關的指控,又親手把他抓回來,他懷恨在心,反咬我一口怎麼辦?”

“天人強者接萬神殿和天人公會委託,緝拿罪犯到案,自然有相應免責條款保護。”

基克祭司說話間,還直接調出了強制任務合同以及對應法律條文,周全備至,讓泰玉很是佩服。

不過,佩服歸佩服,該有的問題也不能掉:“還有一件事,如果我沒有理解錯,按照萬神殿的意思,我現在等於是用三十周觀察期的強制任務,替換掉了在維塔大區島區分局的保釋結果?咱們且不說這是否符合法律條文,我上去的保釋金可不可以退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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