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我寫的自傳不可能是悲劇_第四百五十九章 做公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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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跟你說我接案子是為了賺錢了?”

“不是為了賺錢?”孟浪一愣。

“我申請了法律援助庫公益律師。”

“呃……”

法律援助,是指方或非方設立的合法律所,組織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農村人員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這無疑是一項保障社會弱勢群合法權益的社會公益事業。

關鍵是免費!

和普通人想象不同的是,除了一些只想搞錢,被迫上崗的義務律師以外,能夠主申請當法律援助律師的,不都是一些並不差錢的資深律師,甚至有一些已經是律所的中層管理。

不論是哪個行業,其實都並不缺真正想做公益的人。

聯想到林海棠那天晚上在燒烤攤說過的話……

所以……這是重新找到了人生努力的意義?

他記得一開始林海棠是想去京城工作的,現在好歹是把人留下來了,不過一番作之後,對方似乎是又走上了一條全新的人生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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