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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諜戰歲月_第321章 回家的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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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去了巨賴達路,便等於是承認了‘孫靜雲’的份,是自投羅網?

張萍想了很多,雖然有很大把握‘丈夫’丁明德顯然依然是黨同志,是組織上派來接回家的,但是,無法確定‘丁明德’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考慮再三,張萍還是做出了決定:

按時赴約。

這是回歸黨組織,回家的機會,不願意錯過,也不能錯過。

至於是否將此事告知趙樞理,請他幫忙參謀一番,或者是安排人暗中保護?

張萍有考慮過這些,但是,很快便自己否了。

紙條上寫了‘秘’,就代表了組織上的命令,這是秘接頭,此事天知地知,知,他知,不能讓第三個人知道。

組織命令是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的,必須嚴格執行。

張萍知道這是有些冒險的,但是,遵從組織命令,嚴守組織秘,這本就是每一個紅黨人牢記心中的,是鐵律!

確實是在某些況下,有的同志會因此而落敵人陷阱。

但是,組織紀律就是組織紀律,如果每個人都出於安全考慮,出於個人的一些考慮而不嚴格執行,每個人都想着擅自做些什麼,這樣的組織其鬆散可知,未來可知。

便滿

退

穿

穿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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