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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諜戰歲月_第11章 黨務處的陰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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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國府這邊,自然會要求租借當局將嫌犯引渡到過來,由政府審判。

在嫌犯被引渡給國府之前,確切的說,在開庭審判的時候,通過打司、托關係等手段幫助嫌犯罪,是紅黨最佳的救援時間和方案。

最不濟也要延緩法租界當局將嫌犯引渡給國府的時間。

兩年前,震驚上海灘的‘L案’,紅黨就是搶在該紅黨大佬被引渡到國府法院審判之前,通過在法租界的運作,將其營救出去的。

黨務調查隨後就注意到,紅黨越來越重視在租界營救其員,在法租界也有包括宋柳在的多名頂尖律師親近紅黨,每每都竭盡全力幫助紅黨嫌犯打司幫其罪。

巡捕房抓捕庄澤之事件本,其目的就是巡捕房和黨務調查在為庄澤‘背書’,使其的紅黨份曝,引紅黨營救並且將其‘順利’接回紅黨的組織。

……

“希吧。”吳山嶽點點頭,去歲冬季上海紅黨組織被破獲,紅黨元氣大傷,剩下的紅黨就如同地里的老鼠,東躲西藏的,一時之間黨務調查也拿這些網之魚沒有什麼太好的辦法。

長,覃德泰要求巡捕不許槍,抓活的,會不會反而會引起紅黨懷疑?”這也是汪康年一直所不理解的地方。

按照汪康年的意思,刀槍都是可以的,甚至是傷也可以,只要確保庄澤沒有生命危險就可以了,這樣反而會更加真。

“不是覃德泰的要求,是我的要求。”吳山嶽聞言,眼睛微微一眯,說道,“覃德泰此人,油,李仲雲案,你還記得嗎?”

汪康年聞言皺起眉頭來,道,“民國二十三年,紅黨李仲云為巡捕捕獲、緝拿在案,國府數次尋求引渡而不得,半年後李仲雲獲准保釋外出,後棄保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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