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雛鷹的榮耀_第76章 所謂正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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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請您回答我——”

面對維爾福檢察的質問,埃德蒙一時陷了沉默。

如果是1815年那個年方十八歲的小水手埃德蒙·唐泰斯,他會在這裡大聲疾呼“不管怎樣,我不知,所以我是被冤枉的!”。

但現在他是1831年的基督山伯爵,他不僅僅見證了政治的風雲變幻,甚至自己也已經是政治的一份子了。

就在不久之前,他還夥同這位維爾福檢察,一起查辦了“馬爾蒙元帥叛國案”,並且將自己的老仇人、已經死去的費爾南搞得敗名裂,搞了叛國案件的中心人

正因為深度參與了這一切,所以他已經知道,在政治的世界裡面,沒有知不知,也不管無辜還是有罪,政治看的是結果,看的是“需要”,看的是誰更加能夠掌握形勢、進而控制話語權,然後來“定義”對手的罪名。

因為船長突然病重,自己幫船長送了信,上了厄爾島還見到了拿破崙皇帝,那麼自己就是波拿黨派的“信使”,自己就在無意中,把自己綁到了波拿家族的戰船上。

毫無疑問,如果當初拿破崙皇帝真的贏了,“百日王朝”不僅僅只活了百日,那麼有閑心的他,一定會封賞自己;

但同樣毫無疑問的是,在拿破崙皇帝一敗塗地,波旁王家再度捲土重來的時候,自己同樣也將為被清算的對象——哪怕自己對此毫不知,但為拿破崙送信是無可辯駁的事實。

自己是無辜,還是有罪?

準確的答案是:對一個波拿家族的法庭來說,不但無罪而且有功;但對一個波旁王朝的法庭來說,自己就是一個政治犯,“不知”並不是什麼可以用來辯解的理由。

對於家庭糾紛、債務糾紛、乃至江湖仇殺這種案件來說,“正義”是一個明擺着的東西,是可以被厚厚的法律書所定義的東西,但是,當牽涉到最高的權力時,“正義”已經變了非常模糊的東西了,全看立場而定。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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