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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平線的末日掙扎_第776章 天龍(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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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人確實不是我派去津門的,可卻是我授意,安娜點了頭,然後着手讓崔洪去辦的。原因無他,裴敏的確該罰,但是法律不能和人作對。因為你一旦站到人的對立面,殺了一個裴敏還會有千千萬萬個裴敏。

所以怎麼理裴敏一直都不是主要問題。這無關於他是不是我的親信,或者說首要任務不是罰誰,而是給所有人展現我能解決問題的能力。更是我能不能給出替代靈虛觀的方案才是最重要的。

權力場既不是打打殺殺,更不是所謂的人世故,通俗點來說就是以「正大明」為主旋律,每個小節都充斥着齟齬的樂章。放到裴敏這件事先要把死結打開,然後才可以明正典刑。

也正是因為如此,裴記比他那個腦袋不太聰明的哥哥先怕了。畢竟在這位三峽都督看來,要是他大嫂李採薇的病沒解救,還可以說是「我大哥急了,沒辦法」,然後挨我兩個耳也就了事了。可要是變老中醫就可以救李採薇,那事就變「陸總事件」那樣,出於非必要目的的惡事件。

此時我案頭的《現役軍人違紀分條例》攤在第19頁,“擅離崗位”四個字被檯燈照得發白。我指尖敲着桌面,金屬鎮紙的涼意順着掌心爬——裴記這是第四次來求了,每次都穿着那江防軍禮服,肩章上的錨鏈紋在線下晃得人眼暈,風紀扣扣到最頂,連鬢角的碎發都梳得一不苟。

“督帥,”他結滾了滾,軍靴後跟在水磨石地面磕出脆響,“家兄私闖燕京確是違紀,但絕非通敵。靈虛觀的葯是為了……”

“為了李採薇?”

高峻的聲音突然從側面進來,像塊冰砸進滾油。這小子穿深灰西裝,袖口別著銀質袖扣,是姜明德新提的軍法司副司長,據說能把《刑法》倒背如流。他手裡的文件袋“啪”地拍在案頭,出裡面的衛星照片——裴敏的軍車停在靈虛觀後山,時間標着三個月前的雨夜。

“裴都督怕是忘了《現役軍人違紀分條例》第11條,”高峻推了推眼鏡,鏡片反剛好懟在裴記臉上,“非執行任務期間,擅自進靈脈污染區,視同‘危害軍事利益’。更遑論……”他頓了頓,故意拖長調子,“該車後備箱檢測出靈虛觀特製丹藥殘留,你別給我說靈虛觀是藥店誰去都會賣葯。”

“我大哥那是為之後進行大規模炮擊提前做了實地探查。”裴記一聽就這樣大着反駁。

高峻直接反駁:“那你告訴我,李採薇是怎麼無葯自愈的!”說完這個直接拿出一份不同於政保科調查報告的,《津門市軍醫院》診斷報告,給陳小小,而後轉到我的案上。

裴記的禮服領口突然綳得很,我看見他拇指在腰帶扣上碾出紅痕。這小子平時在滁州風街喝花酒時總敞着兩顆扣子,此刻卻把自己裹得像塊鐵板——他在張,卻偏要端着三峽都督的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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