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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論對話_第155章 財富自由明確目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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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財富自由的幻象——從亞當·斯到《史記·貨列傳》

小李(拉着手機銀行餘額): 大爺,我送外賣三年了,每月刨去房租水電,剩不下幾個子兒。昨兒刷到個視頻說“財富自由是人生必然”,可我這三千塊死工資,咋看都像畫餅。您說,我真能“必然”實現財富自由嗎?

老者(敲了敲鞋底的釘子): 小夥子,你先說說,啥“財富自由”?是不是覺得像那些老闆一樣,錢多得花不完,想幹啥就幹啥?

小李(點頭): 差不多吧,至不用為了湊下個月房租,天天跑斷接單。

老者(放下鎚子,從工出本磨破邊的《國富論》): 亞當·斯兩百年前就寫過,“財富是指人們擁有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品的能力”。你看,老祖宗說的“自由”,從來不是錢本,而是“選擇的能力”。就像《史記·貨列傳》里的白圭,早年給人當夥計,靠“人棄我取,人取我與”的法子攢錢,他的“必然”不是靠天上掉餡餅,而是先弄明白:你手裡的三千塊,是“死工資”還是“啟”?

小李(撓頭): 三千塊夠幹啥啟?連買輛新電車都不夠。

老者(翻開書指某段): 凱恩斯在《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里算過筆賬:哪怕每月存10%收,按年化5%複利算,三十年能翻十倍。你別急着反駁,我給你舉個真事兒——北宋有個賣油翁,《歸田錄》里寫他“酌油瀝之,自錢孔,而錢不”,這手絕活不是天生的,是每天舀油時多練三勺。你送外賣時,能不能多花十分鐘觀察:哪個小區訂單多,哪種餐品配送快,這就是你的“複利三勺”。財富自由的“必然”,從來不是數字遊戲,是你把“被”的種子種在哪兒。

第二幕:“富有”的雙重刻度——從卡尼曼到《莊子·天地》

小李(苦笑): 大爺,就算按您說的攢錢,離“富有”也差十萬八千里。我昨兒路過奢侈品店,櫥窗里一個包夠我掙半年,那才富有吧?

老者(從兜里掏出顆核桃): 你看這核桃,外殼邦邦,裡頭卻藏着果仁。法國經濟學家托馬斯·皮凱在《21世紀資本論》里說,“收不平等是資本主義的必然特徵”,但他沒說清楚:啥“富”?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卡尼曼做過實驗,年收超過7萬元後,金錢帶來的幸福就不再增長了。反倒是《莊子·天地》里寫的“知足者,不以利自累也”,兩千年前就破了窗戶紙——你覺得櫥窗里的包“富有”,是因為商家給你戴了副“慾眼鏡”。

小李(沉默): 可邊人都在比誰掙得多,我三千塊實在抬不起頭。

老者(把核桃塞進小李手裡): 攥了,覺咋樣?是不是邦邦?鬆開手呢?(核桃滾落在地)北宋邵雍在《伊川擊壤集》里算過“人生貴富”:“貴富非所樂,貧賤非所憂”。你知道深圳有個“三和大神”不?日結工資一百五,掙夠飯錢就躺平,他們覺得“今朝有酒今朝醉”是富有,可你願意過那樣的日子不?富有有兩種刻度:一種是銀行賬戶的數字,一種是“你支配時間的自由度”。你送外賣時,有沒有注意過清晨五點的街道?有沒有聽過小區里老人下棋的吆喝?這些不要錢的“富有”,比櫥窗里的包更實在。就像哲學家塞涅卡說的“貧窮不是罪惡,而是對過度慾的救贖”,先弄明白你要的是“被標價的富有”,還是“能讓自己踏實的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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