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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開局碰瓷長樂公主_第1271章 李承乾:好,我記住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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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亮話未說完,蘇塵擺了擺手截斷其話語,思索片刻回答此前崔善為的提問。

此時蘇塵只想早些離開書房……今後來此地為妙。

“大理寺判案可有民事、刑事之分?”在蘇塵的認知里,大理寺負責斷案刑部負責看押牢犯,因此這句話是對崔善為問出。

泱泱華夏文明延續數千年,得益於文字的傳承。

此刻書房所有人都能聽懂,蘇塵口中的民事所指為何。

以大唐目前的司法系而論,尚未形法律意義上的民事與刑事之分,奉行‘民刑不分’以刑事罰邏輯理民事糾紛。

因此,民事在他們現行唐律中屬於陌生詞彙。

“回稟鎮國侯,大理寺主司審理員貪腐、職、犯律令,以及京師之地重大刑事案件、地方上報死刑案件。”

“其他徒刑以下輕罪,則由地方州、縣法曹自行審理結案!”

崔善為說完又補充了一句:“死刑案件須由三司推事,方可最終定案五呈陛下批!”

“哦~三司會審我聽過!”蘇塵裝模作樣點頭,一副恍然大悟的表

“還以是以劉四的案件為例,假設三司會審確定嫌疑人屬於防衛過當致人死亡!我認為可以這樣判,你們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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