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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從大業十二年開始_第四章 汗似漿出讀漢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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檄文中何言?

杜正倫代寫的,比不上祖君彥討隋檄文的手筆,因為是在祭奠翟讓的大會上,當眾念誦的,檄文的長度也不及祖君彥的那篇討隋檄文那麼長,列了隋的十宗罪,但字字誅心。

前邊,重點形容了李亡命江湖時的落魄之狀。

從大業九年八月,楊玄兵敗死,到大業十二年,李再次起兵,李共逃亡了兩年多的時間。這一段時期,現被李玄英等一干人眾稱之為是“王者不死”,以彰李是天命垂青之子。卻於此段時期,李確是經歷了些兇險,但同時,他也干出過為保命而不顧收留他的親友的事。此類事,李上了瓦崗後,翟讓等問過李,李善道等瓦崗系的人都是很清楚的。

便在檄文中,將李這段“為保命而害死了他的親友”之事,給他提了出來。

等起初已被抓住,他們是在邯鄲穿牆而遁的,逃掉後,他先去投奔了平原郡的郝孝德,郝孝德並不禮重他,他只好就離開了。離開以後,他又南下,到了東郡、梁郡南邊的淮郡。在這裡,他姓埋名,改名劉智遠,裝作是個塾師,招生教學,待了幾個月。後因異常的表現,被人告發,郡縣搜捕,他只好再次逃走。這一次,他北上逃到了與淮郡接壤的梁郡。

梁郡有個縣,雍丘,——早前與瓦崗有聯繫,現也已從附了李的李公逸、李善行兄弟就是雍丘人,時之雍丘令丘君明是李的妹夫。李犯的系造反之罪,誰敢匿,誰就同死,恐怕就是至親叔伯、同胞兄弟,有的也不敢匿藏他,但丘君明把他藏下了。

又在梁郡,李認識了一個王季才的豪俠,兩人相見恨晚,丘君明是縣令,邊上的耳目太多,遂李乾脆就搬到王季才家去住了。王季才還把兒嫁給了他。結果,事為丘君明之子丘懷義知。丘懷義告發了李。於是導致丘君明、王季才等俱死,李倒是再度逃之夭夭。

這道李善道指點,杜正倫所寫的檄文中,就把這件事原原本本、詳詳細細地寫了出來。

不僅如實還原了李做了王季才婿、丘君明和王季才等因他而死的過程,當然不了的,在描述的過程中,對李“不顧翁婦、妹夫,自逃而走”的行為加以了足夠的醜化。

這些也還算了,關鍵的是,還給了一句評價。

“鼠竄亡命,稍得苟全,已屬萬幸,而不候時變,復以匹夫戴罪之,結區區一輕俠以再謀異,不慮自之危,致丘君明、王季才之死。其之不識尺蠖之屈,志大才疏,由此知矣。況既已再謀,棄妻親以自逃。冤哉!丘、王義士屈死;惜哉!王何辜?快哉!喪家之犬復遁!”

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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