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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傳_第700章 番外篇2.107:火與軍人之章 好與不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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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防詐騙宣傳,元洲輝喑的每年,都是在一個月的上月底,至下一個月的月初這段時間進行的。

而月中的一段時間,大概半個月十五天左右,倘若沒有宣傳,僅靠人們習以為常的記憶,差不多一周就會不可避免地潛意識淡忘。

暫時忘記了宣傳防詐騙相關事宜的人們,自然面對外來的遷移者,幾乎不會主提及。

除非是聽到或看到,有什麼與之相關相似的一類提醒式流信息,才會有人說“哦,說起這茬,我想起之前政府來這做過防詐騙宣傳的事……”,也才會能重新將防詐騙宣傳的意識,傳遞到完全不知曉該況一點的他人上。

但若,那個“他人”只有一人呢?

並且也沒主告知知者,相關提醒式流信息的一個人。

這個人是不是終究難逃變為“害者”?

“媛姐是四年前是自己被那‘有償獻’的幌子給騙了,的目的是為了拿到獻後的不菲報酬,給耿家莊的大家……乃至幫助過的人,以這種方式來‘回報’嗎……”

“這……這樣嗎?!那肯定不會說自己是涉及了詐騙容的話啊!怪不得之前耿家莊的大伙兒全都不知道!自己沒說啊!大伙兒也因為時間長了暫時淡忘這事了,也沒跟說啊!……”

“耿家莊的人,難道猜不出這來路不明的匿名‘謝金’,是那個王媛的丫頭送的嗎?!……”

“……媛姐應該是將那些錢,先投到了莊裡的‘外界公款捐贈’,那裡是元洲社會各公款慈善機構,為元洲各地有一定歷史文化程度的大姓氏村落城鎮,捐贈的匿名心社會公款,用於該被捐贈地發生意外況後的急資金儲備……”

被捐贈到這批公款中的錢,也就相當於是一種變相的“洗錢”,裡面的錢無論再怎麼多,都只會被認為和算作心社會公款來對待。

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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