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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九八五_第一七一四章 接盤的條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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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總,李市長他們讓我們接盤的條件是什麼?”

明的孫健早就明白,鵬城方面推薦廖敬文擔任行政接管小組組長,張明負責南方證券的日常業務經營,就是一旦發現南方證券出現最壞的結果,希鵬城證券公司接盤,有好也留在鵬城。

前世,南方證券由於問題嚴重,被破產清算後被建銀投資收購了,出多錢已經不記得了?

建行投資公司(簡稱建銀投資)是建行改之後,承接了原有建行非商業銀行資產組建而,拿到南方證券的經紀和證券資質後,立了中投證券。

前世,南方證券因資不抵債被破產清算,僧多粥,破產清算後也不會留給建銀投資什麼資產,大概花錢從債權人手裡接手了南方證券的74家證券營業部和經紀投行等證券業務資質。

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經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法院,也就是最終將走上司法拍賣的道路。按照破產程序,保證個人債務支付之後,機構債權人再參與清算,以市場化方式解決。以南方證券目前的資產況,機構債權人最終能夠收回多,實在是不容樂觀。

前世,作為長紅公司的老民,孫健還記得,現金流花不完的長紅公司委託2億元給南方證券購買國債,正好趕上南方證券被行政託管,2004年對南方證券的債券賬面金額1.8億多元全額計提了減值準備。

後來南方證券被破產清算,長紅公司有南方證券破產債權2億多元(加上國債利息),最後分到了一堆哈葯份、哈飛份和現金,拿回了原值40%左右的債權。

“董事長,李市長的意思,將南方證券被破產清算的財核算現金,由我們接盤,現金按照債權份額分給債務人。”

擔任南方證券行政接管小組組長的廖敬文清楚,南方證券的債務遠不止外界傳聞的100億元以下,而是197億元,不僅涉嫌L用客戶保證金、Z價,而且涉嫌非F融資、非F吸存和逃匯。因管理混,不僅在爛尾的房地產項目上積了巨量資金,而且造了分支機構的大量違法違規行為和數不清的“賬外賬”。

國信證券希接盤的最高價是100億元,並且還要求鵬城方面資助數十億元,而南方證券的包袱被查明大大超過這個數字後,國信證券已經知難而退了。

國信證券的前是鵬城國投證券有限公司,立於1994年6月,實收資本為人民幣1億元。1997年,資本金增加到8億元,更名為國信證券有限公司;截止2004年末,國信證券的總資產61億元,凈資產20億元;2004年的營業收3.25億元,虧損6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