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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九八五_第一二零九章 離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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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是邱德先的湘省老鄉,常年有聯繫。

這個時代,既沒有車組,也沒有高鐵,乘坐長途汽車從江城到常城,來回的路上就要二天,這個時代還沒有實行公休假,要是金城

的馬多利趕到常城,來回的路上都要耗費一個星期。

這個時代的飛機不是什麼人都坐得起的。

大學同學省參加婚禮就是有心也無力。

到如今為止,只有孫健的婚禮,全班同學都參加了,其他同學都是邀請同省的同學參加,孫健有時間就乘飛機或開車參加大學同學的婚禮,沒有時間就讓同學帶一個紅包。

邱德先為了照顧不好的父親,當時也在同孫景香談朋友,就沒有進江城怡康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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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我們來辦理協議離婚,這是我們簽訂的離婚協議書。”

2月23日下午四點,孫健和劉悅帶着戶口簿、份證和結婚證,來到鋼城街婚姻登記中心辦理離婚登記,負責接待的是一位40歲左右的同志。

孫健遞上離婚協議書和二人的證件。

孫健和劉悅結婚登記是在鋼城街婚姻登記中心辦理的,搬到星火花園後,雖然戶口也轉到車站街道派出所,但辦理離婚要到鋼城街婚姻登記中心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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