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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九八五_第512章 內部職工股(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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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將管理層和員工同公司捆綁在一起,公司發展帶來的紅利,他們不知道,投資重生者,買了就能發財,賺,多買多賺!

言傳教,培養員工的契約神,誠信守諾。

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被騙的人除了善良和社會經驗不足外,大多想佔便宜!

“第三,江城星火鋁合金門窗份制有限責任公司發行部職工票,公司不攤牌,不強迫,不與員工的升職評先掛鈎,購買自由,採用實名制,能私下轉讓和繼承,被盜或失後,報案立案一個月後可以到公司補辦,年終分紅、投票表決權、提議權、監督權和優先認購新權等。”

“大家不需要着急,一百起點,上不封頂,大家將錢準備好,從李副總開始,到隔壁保衛科錢,我負責為大家書寫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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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總,我買五千!”

孫總帶着劉芳、楊昌霞和朱永慶來到保衛科,二台點鈔機早已準備好,保衛部主管劉遠強站在門口守衛。

“恭喜李副總!”

李濤提着公文包走了進來,微笑着拿出五紮十元錢給朱永慶,用點鈔機過一道後,給劉芳,又用點鈔機過一道,確認無誤後,楊昌霞寫下名字,拿出五張一千元的票(蓋上了份制公司公章),孫總用筆寫下劉濤的大名和日期,給李濤。

“孫總,我買二千!”

劉芳從包也拿出二扎十元的鈔票,看見李濤購買五千元後,就開始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