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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明1644_第306章 跳樑小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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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菜市口,腥風撲面。

監刑馬士英一聲令下,早已等候在一旁的數名東廠番役,如同惡狼般撲向了癱在地的錢謙益,將他死死地捆綁在了刑場中央那了無數囚犯鮮的木柱之上!

今日,等待着這位曾經名滿天下、也曾權傾江南的東林黨魁的,並非尋常的斬首或絞刑,而是大明王朝最為酷烈、也最震懾力的刑罰——凌遲!

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此刑並非宋元法定死刑,其真正的起源,或可追溯至唐代一種名為“竹槎”的酷刑,即將犯人用竹制尖樁或糙木片反覆刮刺,直至模糊而死。據考,最早遭此刑的,乃是唐玄宗時期的一名貪贓酷吏牛仙。後“竹槎”逐漸演變為更為直接的“屠割”,至唐末五代,便已正式用於決重犯。遼代更是將其法典化,發展出一種名為“魚鱗剮”的酷刑,其行刑方式與後世凌遲已極為相似。

而將凌遲“發揚大”、並將其規範化、制度化的,則非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莫屬!洪武年間,太祖皇帝為整肅吏治,嚴懲貪腐,特將凌遲列為法定死刑之一,專門用於懲治那些罪大惡極的貪污吏和謀逆叛黨!最初,凌遲的法定刀數僅為六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不等,但隨着皇權的高度集中和對系控制的加強,其刀數也逐步增加,至明中後期,已發展到駭人聽聞的三千六百刀!這也使得凌遲,為了有明一代最為常見、也最為令人聞風喪膽的酷刑之一。

據說,太祖高皇帝朱元璋,還曾親自為凌遲設定了一個“標準刀數”——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其用意,便是取其諧音“散散吾氣”,以泄其對貪污吏的無邊憤怒!

明代執行凌遲之刑,有着極其嚴苛的標準。行刑之時,所剮刀數,絕不能於法定數目,否則,劊子手本人也將以“玩忽職守、欺君罔上”之罪,被以同樣的凌遲酷刑!但若有劊子手技藝高超,能在法定刀數之外,多剮數刀而犯人不死,則可獲得額外的賞賜。史載,正德朝大宦劉瑾,便被剮了足足三天,共計四千二百刀,堪稱“明朝第一剮”!而前不久剛剛在北京菜市口伏法的建奴細寧完我,亦被剮了四千一百九十七刀!至於崇禎年間那位因“怨詛咒”而被死的庶吉士鄭鄤、以及那位被誣以“通虜謀反”罪名而慘遭冤殺的薊遼督師袁崇煥,則皆是標準的三千六百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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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在南京菜市口,負責對錢謙益執行這千古酷刑的,乃是金陵城中最為著名的劊子手——劉老四。此人據說乃是京師裴五爺的遠房徒侄,手法同樣老辣刁鑽,經驗富。

只見劉老四面無表地走到錢謙益面前,先是用一種特製的鐵鉤,撐開了錢謙益那因恐懼而閉的雙眼,隨即又用另一件不知名的工,在其間某輕輕一點,錢謙益便再也發不出半點聲音,只能眼睜睜地看着,清醒地承着接下來那無邊的痛苦!

第一刀,割的便是雙眼皮!薄如蟬翼的兩片皮,被劉老四用鋒利的小刀,輕巧而又殘忍地剝離下來!

做完這一切,劉老四竟還如同戲台上的丑角一般,將那兩片淋淋的眼皮,用竹籤挑起,對着台下那些早已被這恐怖景象嚇得面無人的圍觀民眾,戲謔地賣道:“錢牧翁的眼皮一對!新鮮熱辣!一兩銀子起價!哪位想買回去驅邪避禍、或是……泡酒治眼疾的?過了這個村,可就沒這個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