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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石遊記_第465章 挖牆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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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石沖春花比了一個大姆指的手勢,然後說:

春花,還是你了解我,只是理的方式要再細緻一些,有嫌疑的人可以先抓起來關着,等證據收集齊了,再依秦律公開審判。

若是沒有人證、證,先把他們另行關起來,先讓他們寫回憶錄,蓋世太保審查不出問題,再讓他們抄書整南朝史書二年,空閑時間培訓他們一兩門求生技藝。

二年期滿後,就把他放了,再招募他們去海外,充當教化大使,總之,現在是統一之戰,而不是以前的殺胡之戰,對自己人要寬容一些。

一般的小過錯,只要不牽扯人上命,最重的懲罰,就是流放海外,去教化海外夷人。

至於人命的理,審判還不行,必須要賠償害者的損失。

一條人命,世家賠一百畝良田,做為賠償,我們收二十畝,做為秦律的執行費,直到世家賠無可賠,我們大秦可以暫時替世家墊付賠償害者的損失。

若是日後欠大秦賬款的世家重新崛起,在連本帶利還清大秦墊付的賠償款後,才能重新獲得大秦律法保護的世家資格。

至於桓仁的所有土地都收歸大秦所有,重新印製地契,丈量田地,明瑪標價招募農夫,一切仿照大秦。

印製新的土地耕種合同,約定耕種類、收穫分,我們可以先行支付耕種費用,就支付大秦紙幣。

這樣即使他們提前拿到大秦紙幣,跑出廬江郡他們什麼東西也買不到。

春花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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