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石遊記_第261章 異世版《南京條約》(2)
可我們面對的現實卻是被胡虜統治已經近百年的關中還有中原,許多漢人甚至把我們大秦帝國也視為胡虜,甚至是比胡虜更兇殘的野蠻人,你們覺得這個問題不嚴重嗎?
見到年輕的參謀們開始思考,離石有意引導的說,我們大秦的軍略向來是,攻如狂風掃落葉,對待胡虜的方法就是烈火潦原,寸草不留,可是做為大秦帝國便不能只想着毀滅,我們大秦不是胡虜,不會建設只會破壞。
更何況,關中是我們大秦的,中原是我們大秦的,整個天下都是我們大秦的,胡虜可以不在乎漢人的,在神州大地上燒殺搶掠,可我們本就是神州大地的主人,怎能與胡虜一個想法,一樣的行為?
本王是這樣想的,你據本王的想法再進行完善和補充,以後遇到類似的胡漢混居的大城時作為參考制定滅胡軍略。
第一、保持現有的攻擊態勢,給羌胡造巨大的軍事力,暫時不要主進攻梁城,但是堅決消滅出城活的羌胡,讓他們認清現實,大秦有隨時攻城的強大能力;
第二,在面向粱城方向的潼關古道出口興建水泥石頭棱堡城,把潼關古道徹底封鎖掉,同時也把它興建北方貨的第二個集散地,也將它做為支撐大秦鎖城的後勤資基地,以保證大秦攻擊力的持續;
第三,羌秦已經賠償本王翻譯傷的十萬城東荒野的農奴,暫時招募其興建潼關古道外的新城,城池建築完後進行篩選,將我們信得過的歸化秦人,運輸到鐵散關外的平原上,為我們大秦耕種糧食,開墾荒地;
第四,等羌胡熬不住要與我們大秦談判時,我們提出條件,簽訂條約,可以互派使節,其中最重要的便是我們大秦可以向羌秦招募勞工,報酬可以支付給羌秦,但是對招募人員的培訓管理必須由我們大秦負責;
第五,相互平等通商,他們可以去草原明城經商,我們也可以在梁城經商,雙都有責任保護對方的商人,大秦商人若是在羌秦違法犯罪,只能移移大秦使館審理判量刑,羌秦無權罰大秦的商人,若是產生爭執,雙方由使館代表出面協商解決;
第六,大秦出資建設秦文館,羌秦負責保其人員的人財產安全,如有損壞必須加倍賠償……。
第七,…
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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