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我的新生_第892章 意外情況 2(1)
這個三十齣頭的公安是北新橋派出所戶籍室的勤,劉紅梅,已經在這裡工作五六年了,按照喬大勇所長的介紹,劉紅梅因為工作關係,跟附近的那些老住戶都比較悉。
槐樹衚衕七十二號是一套三進的標準四合院,原本的戶主金宏峰,據說是屬於滿族八旗中正黃旗新覺羅家族的後裔,隨着滿清王朝滅亡,新覺羅居住在老四九城的後裔大都改姓“金”和“羅”,而居住在瀋和順一帶的新覺羅後人大都以“肇”、“德”、“洪”姓為主,在遼的則是以“海”姓為主。
據戶籍記載,現在這個四合院的前院居住着姓羅的一家七口,戶主今年四十七歲,名羅汜水,家中有妻子和三個兒子、兩個兒,均無正當職業。
金宏峰一家六口居住在中院,分別是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一個兒,還有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姑娘,據說是他老婆的遠房親戚,也跟金家一起住在中院。
後院居住着金宏峰的兄弟金俊峰一家四口,金家所有人都沒有正式的工作。
像金家這種況在京城也並不是個例,許多老一大家子人都沒有參加工作,靠着變賣祖上留下的財度日。
雖然國家出台了政策,嚴私人私藏黃金和白銀等貴重金屬,要求必須在規定的日期之前,到銀行將原本家裡私藏的黃金和白銀出售給國家。
這些老經歷過了軍閥混戰、小鬼子佔領,以及後來頭黨的花式掠奪(其中尤其是以金圓券為最),各家各戶對於藏匿財可是手段百出,雖然在國家頒布法規後,不老家族也是或多或到銀行出售了一些黃金和銀元,只不過相較於其真正藏的財富,估計也只是冰山一角罷了。
聽劉紅梅介紹,原本槐樹衚衕七十二號房契和地契上登記的都是金宏峰,前些年由於京城人口數量激增、直接造了住房相當的張,因而市裡出台了專項政策,對於那些家裡住房嚴重超標的人家,鼓勵對方將多餘的房屋出售或者捐獻給國家,另外對於那些不願意將多餘的房屋出售給國家的住戶,將由當地街道辦事出面,將多餘的房屋租賃給各個工廠和單位的工人同志,街道辦事代收的租金會給原房屋的主人。
也就是在市裡的政策尚未正式頒布前,槐樹衚衕七十二號的房主金宏峰,將名下四合院的前院轉贈給了羅汜水一家,後院則是轉贈給了兄弟金俊峰。
雖然按照當時的房屋管理政策,基本上不允許私人買賣房屋,不過對於親屬之間的繼承和贈送還是得到了允許,金宏峰也正是鑽了這個空子,把原本的槐樹衚衕七十二號三進四合院,分了三家所有,如此一來表面上也就沒有了多餘的房屋。
今天在北新橋派出所會議室里,在得知接下來就要針對的目標就是槐樹衚衕七十二號四合院後,喬所長馬上找來了戶籍室的勤劉紅梅,一方面是由給相關部門的同志詳細介紹一下七十二號四合院金宏峰幾家的況,另外就是準備提議讓劉紅梅找借口騙開金家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