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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在洪武元年_第1187章 這踏馬還是大明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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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年後的幾場朝會,帶給大明的影響可謂是相當深遠。

首先是史台終於完了拆分。

監察司針對的是整個大明,包括老爺和百姓,監督老爺們是否有貪腐,審查地方衙役的案件,決定是否移至大理寺衙門。

紀律司則是專門針對包括勛貴在的所有老爺們。

與之對應的,則是刑部和大理寺乃至地方衙門也都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制。

大理寺由原本的朝堂單位改為由朝堂到地方的多級衙門,接管了地方審案、判案的權力,管理方面直接上級衙門的管理,地方衙門能監督、能建議但是不能直接管理。

原本專門執掌刑律制定和天下刑名的刑部更是一分為二,一部分劃歸閣,負責制定非律法質的條令,另一部分改組警衛,專門負責刑部案件之類,相當於接手了地方老爺和衙役們查案、審案部分的權力。

其中最為關鍵的一點,就是劃歸閣的那部分只能制定條令而不能制定律法。

比如《大明律》。

再想修改《大明律》,閣或者說閣下屬的刑部只能在皇帝每三年一次的接見百姓時提出修改意見,是否修改,要經過所有被皇帝接見的百姓投票決定。

沒錯,老登已經做好了接見百姓的準備,甚至還準備渡讓一部分權力給這些被他接見的百姓。

在這方面,老登的想法更是讓楊峰嘆為觀止——每三年,由民部在每個州縣隨機選擇三個務農的百姓,三個做工的百姓,由地方衙門安排人手送他們進京,錦衛全程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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